在衡水咨询讨薪律师收费,个人讨薪与群体讨薪的服务边界,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收费合同或委托合同中的收费条款来约定:把“谁委托、委托哪些阶段、哪些工作计入律师服务费、哪些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异地办案差旅费、费用如何计算与分摊、什么情形下调整”逐项写清。需要先说明,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本次资料未提供衡水当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具体金额要向拟委托的律所索取收费清单后核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收费咨询电话是4009003957,咨询前可以把委托人人数、欠薪金额、目前所处的处理阶段整理成一页纸,沟通会更有针对性。
一、服务边界的第一层:谁委托、委托到哪一步
个人讨薪与群体讨薪最直观的区别在委托人主体。个人讨薪是一名劳动者与律所建立委托关系,合同中的服务对象、请求事项相对单一。群体讨薪涉及多名劳动者,服务边界首先要回答三个问题:是每名劳动者分别与律所签约,还是共同委托并推选代表人;每人的授权范围是否一致;律所对接的是全部委托人还是固定联系人。这些属于可以与律所协商、在合同中写明的安排,资料未规定统一格式,也不存在必须照搬的模板。
第二层区别在程序阶段。讨薪可能经历投诉反映、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执行等不同环节,各环节的工作量差异明显。收费合同或委托合同可以把服务范围按阶段逐项列明,写清包含哪些环节、哪些环节另行协商。群体案件中,个别人的请求可能先进入某一阶段,其他人的请求仍在上一阶段,合同对“分别推进”与“统一推进”的处理方式写得越具体,后续争议越少。
二、费用只能落在三类项目上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国务院网站转载,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第八项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同条还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以及“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据此,核对一份讨薪委托的收费,可以把全部款项归入三栏: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查档费等属于代付性质,不在律师服务费之内,需要另行支付并取得凭证。个人讨薪与群体讨薪在这套项目划分上没有区别,区别在于群体案件涉及多人,代付费用和差旅费如何在委托人之间分摊,需要在合同中另行写明。实践中容易出现“每人交一笔活动经费”“另收沟通协调费”等说法,这类项目与上述条文的项目划分不符,签约前可以直接对照条文逐项询问。
三、收费水平由律所制定,判断因素是可核对的
同一意见第一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
这条给出的是定价时应当统筹考虑的因素,不产生统一价目。对讨薪咨询而言,可以用这些因素去核对报价的构成:欠薪人数与金额、证据是否齐全、是否需要先确认劳动关系、对方是否已经进入破产或注销程序、是否需要异地调查取证,都会影响工作时间与难易程度;委托人自身的承受能力也是列明因素之一。个人讨薪与群体讨薪在这些因素上的差异,可能体现为按人计费、按案件计费或两者结合等不同结构。具体采用哪一种,属于律所与委托人协商的范围,资料未规定唯一方式,也不宜用其他地区的报价反推衡水的价格。
四、农民工讨薪的减免空间与法律援助告知
同一意见第三项规定:“律师事务所办理涉及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与公益活动有关的法律服务事项,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对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这里有两层内容需要区分。“可以酌情减免”是授权性规定,减免与否、减免幅度由律所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不能理解为凡讨薪案件一律减免。“应当及时告知”针对的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律所负有告知义务,当事人是否申请、是否符合条件,仍由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审核。群体讨薪中,各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请求事项可能不同,可能出现部分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部分人不符合的情况,可以逐人核对,而不是以群体为单位一概处理。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共法律援助机构咨询申请渠道,这条渠道与商业咨询并行,不受影响。
五、个人与群体:建议在合同中对照写明的几个维度
以下对照属于合同条款的建议整理方向,不是法定必备条款,也不构成对任何一方的强制要求,用途是让双方对服务边界有共同文本可依。
| 约定维度 | 个人讨薪 | 群体讨薪 |
|---|---|---|
| 委托人主体 | 一名劳动者与律所签约,写明本人身份与请求事项 | 多名劳动者,可分别签约或共同委托,写明每人授权范围与代表人权限 |
| 服务范围与阶段 | 按投诉反映、仲裁、一审、二审、执行逐项列明包含或不包含 | 除逐项列明阶段外,写明统一推进与个别人单独推进如何衔接 |
| 计费方式 | 按件、按标的比例或计时等,由律所依据定价因素确定 | 按人计、按案计或两者结合,写明计算基数与分摊方式 |
| 费用分摊与人员变动 | 一般不涉及分摊 | 写明每人应付金额、代付费用的收取与结算方式、个别人和解或退出后的处理 |
| 减免与法律援助 | 农民工可酌情减免;符合条件时应告知可申请法律援助 | 同一规则,可按人分别核对是否符合条件 |
| 代付费用与差旅 | 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等另行支付并取得凭证 | 同一规则,多人差旅需说明分摊与凭证提供方式 |
这张表的作用是提示“哪些内容值得写进文本”,而不是评价哪种委托方式更优。个人委托与群体委托在法律关系上都是委托人与律所之间的服务关系,边界清晰与否,取决于约定是否具体、凭证是否完整。
六、签约与付款时可以按什么顺序核对
建议的核对顺序是:先看收费清单是否把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分列,再看委托合同的服务范围是否与清单口径一致,然后看群体案件的分摊与人员变动条款,最后看付款凭证与发票安排。这个顺序的用途是让三项费用互相对得上,避免出现清单写一项、合同写另一项的情况。
付款环节,可以要求律所按上述三类项目分别出具凭证;代付费用与差旅费属于另行支付的部分,取得有效凭证既是条文的明确要求,也便于群体案件中在各委托人之间结算。对于“先交一笔费用、事后统一结算”的安排,可以请律所在合同中写明该笔费用的性质、用途和结算方式,避免与律师服务费混同。
七、出现分歧时的处理路径
同一意见第十三项规定:“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进行调解。”这条给出的是协商与调解两条路径,适用于个人与群体委托。把收费清单、合同条款、付款凭证、沟通记录按同一事项归集保存,有助于在协商或调解时把争议焦点落到具体条款和具体金额上。
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事项
衡水当地律师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本次资料未提供,需向拟委托的律所索取收费清单后逐项核对;群体讨薪中代表人权限、费用分摊比例、个别人退出后的结算方式,属于双方协商约定的事项,资料未规定统一做法;讨薪案件涉及的具体程序节点与举证要求,需结合个案事实另行核实。围绕这些内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是4009003957,可在整理好委托人人数、欠薪金额、现有证据和处理阶段后,就服务范围与费用边界作进一步确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也可以同时向当地公共法律援助机构咨询申请渠道。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