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咨询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时,要确认“财产保全申请”是否单独计费,需要先区分两笔性质不同的款项:一笔是交给法院的保全费,依据现行律师收费规范,这类费用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计入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另一笔是律师代为起草保全申请、准备担保材料、跟进保全手续等服务对应的律师服务费,这部分是否在离婚诉讼代理费之外单列一项、如何计价,由律师事务所自主制定收费项目,并以双方书面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准。前者有明确的归属规则,后者没有统一的法定答案,只能逐项核对合同与收费清单。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提示,围绕这两条线索分别提问,比笼统问“保全要不要另外加钱”更容易得到可核对的答复。
一、先分清两笔款:保全费与律师服务费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同一条还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这两句话解决的是“保全费”的归属:它被列入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范围,性质上不属于律师服务费,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并且律所应当就这笔代付费用提供有效凭证。据此可以形成一个基本判断:如果收费清单里出现的“保全费”对应的是向法院交纳的申请费用,它本来就不在律师服务费之内,谈不上“是否单独计费”,它本身就是独立于律师费的一笔支出。
需要留意的是,这条规定列举的是费用项目,并未规定保全费的具体金额、交纳标准和交纳时点。这部分内容不在本次依据范围内,咨询时可向受理法院的立案或诉讼服务窗口核对。
二、律师办理保全申请的工作,是否单列由律所自主定价
真正需要向律所确认的,是“律师为申请财产保全所做的工作”如何计费。对此,《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
这条规定说明,收费项目由律所自行确定。落实到保全申请上,可能出现两种安排:其一,把起草保全申请、整理财产线索、准备担保材料、提交及跟进等环节纳入离婚诉讼代理的一揽子服务范围,不再单列收费;其二,将其作为一项独立服务项目单列,按件、按阶段或按其他方式计价。两种安排都属于律所自主制定收费项目的范畴,需要以书面约定确定,不能从“保全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这一规则反推律师工作必须或不得另行收费。
同一文件第八项还规定:“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这为协商环节提供了原则性要求,也意味着当事人有权要求把收费项目、计价方式写清楚,再决定是否接受。
三、咨询时可以按这份清单逐项核对
建议把“是否单独计费”拆成几个可回答的小问题,分别对应不同的核对对象:
| 核对对象 | 建议确认的内容 | 能说明什么 |
|---|---|---|
| 委托合同中的服务范围条款 | 代理事项是否写明“财产保全申请”,写在离婚诉讼代理事项之内还是之外 | 判断该项工作是否已被律师服务费覆盖 |
| 收费清单的律师服务费部分 | 是否单列“保全申请”项目,计价方式是按件、按阶段还是按标的额比例 | 判断单列时的计价口径 |
| 收费清单的代付费用部分 | 是否列明保全费,金额与收款主体是否指向法院 | 区分代付费用与律师服务费 |
| 代付费用的有效凭证 | 凭证由谁出具、对应哪一笔支出 | 资料要求代付费用提供有效凭证,据此核对款项流向 |
| 付款节点与各笔款项的对应关系 | 每笔付款对应哪一项服务或哪一笔代付费用 | 避免把两笔款混在同一笔转账中 |
这份清单的作用是让“是否单独计费”变成一个可以用书面材料回答的问题。其中合同条款与收费清单属于书面约定的核对对象,凭证属于款项流向的核对对象,两类材料指向不同事实,建议分开比对,不把某一类材料当作另一类的替代。
四、几个容易混淆的地方
第一,把“保全费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理解成“律师办保全一定另行收费”。这一规则只界定保全费的性质,并未对律师工作的计费方式作出规定,两者不能互相推导。
第二,期待存在一份可以逐条对照的统一价目。按照前述第一项,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所制定,本文依据的资料未提供全国统一的律师服务收费价目,也没有保定当地的具体标准或行情数据。因此咨询时能拿到的是具体律所的书面报价与收费清单,需要逐项比对,无法用一份通用表格替代。
第三,只记住口头答复。协商收费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建议把口头确认的“含不含保全”“单列怎么算”落到合同条款和收费清单上,再据此付款。
第四,把不同阶段的费用混在一起谈。离婚诉讼可能涉及立案、保全、开庭等多个环节,各环节的工作量与计费方式可以不同,建议按环节分别确认,哪些已包含在律师服务费内、哪些属于代付费用,逐项列明。
五、保定咨询场景下需要另行核实的事项
本文所依据的是全国层面的律师服务收费规范意见,解决的是“收费项目由谁制定”“代付费用如何归属”这两个问题。具体到保定,当地律师协会对律所收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的相关信息、具体律所的报价与服务范围,均不在本次依据范围内,需要向拟委托的律所和当地相关机构另行核对。律所是否在保定设有办公机构、由哪位律师承办、能否承接,同样属于需要单独确认的事实,不宜从品牌名称或本文内容中推导。
较为稳妥的顺序是:先向拟委托律所索取书面收费清单与委托合同文本,就“财产保全申请是否列入代理事项”“单列时如何计价”“保全费如何代付、凭证如何提供”三个问题分别取得书面答复;再把答复与合同条款、收费清单逐条比对;对没有写清楚的部分,在签署前补充确认。这样处理,既能区分两笔性质不同的款项,也能把“是否单独计费”落到可以核对的文字上。
如果对合同中的收费条款、代付费用范围或凭证对应关系仍有疑问,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4009003957,围绕本文提到的合同条款、收费清单与凭证三类材料做进一步核对。涉及正在进行的保全申请时间安排,建议以受理法院的告知为准。
主要依据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第八项(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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