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版离婚协议对共同债务承担的表述不同时,建议先核对两版协议本身,确定哪一版是双方最终签署、与离婚登记材料一致或此后另有变更的文本;再核对借款合同,固定债务的主体、金额、时间、用途和放款事实;最后用聊天记录核对双方是否存在共同借款、事后追认,以及债务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这是材料整理上的建议顺序,并非法律规定的固定先后,也不意味着后核的材料证明力更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围绕共同签名、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展开;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先定协议版本,再看债务表述
两版协议对共同债务承担表述不同,首先要解决的是文本关系和签署事实:两版的签署时间、双方签名、协议中关于债务处理的条款是否完整、是否与婚姻登记材料中的版本一致、是否存在后续补充或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该条说明债务处理是离婚协议应载明的事项,但两版协议之间哪一版对双方具有最终约束力,仍需结合签署时间、签署主体、文本来源和后续履行情况核对,不能仅凭表述内容判断。
协议内部对共同债务承担的约定,与对外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两个不同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因此,协议中的债务承担表述可以在双方之间产生约束,但涉及出借人等外部债权人时,还要结合其是否知道相关约定、债务是否构成共同债务来判断。
借款合同与聊天记录的分工
借款合同主要用于核对债务的客观外观:借款人是谁、出借人是谁、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约定用途、有无夫妻双方签名、有无担保、款项是否实际交付。聊天记录主要用于核对共同意思表示和用途线索:是否有一方明确表示共同借款、是否在借款后追认、是否提及款项用于家庭开支、共同经营或其他共同事务。两者的核对对象不同,不宜互相替代。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则,可以先看借款合同上是否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聊天记录能否反映一方事后追认;再看借款是否发生在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内;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则由债权人举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聊天记录在此处的用途,是补强或反驳上述事实,而不是单独决定债务性质。
另需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处理的是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安排,协议中的承担表述仍要放在共同债务是否成立、对外债权人是否受约定影响等条件下理解。
建议的材料核对清单
| 核对对象 | 可以核对什么 | 建议关注点 |
|---|---|---|
| 两版离婚协议 | 签署时间、签名主体、债务条款、是否与登记材料一致 | 哪版为最终文本,有无后续补充或变更 |
| 借款合同及放款凭证 | 借款人、出借人、金额、时间、用途、签名、实际交付 | 有无夫妻共同签名,款项去向是否明确 |
| 聊天记录 | 共同借款、事后追认、家庭用途、共同经营等意思表示 | 保留原始载体,核对聊天主体身份和上下文 |
| 还款记录、用途凭证 | 谁实际还款、款项用于何处 | 与借款合同、聊天记录相互对应 |
上述清单的作用,是帮助把“协议版本—债务外观—共同意思表示与用途”分开核对,避免用一份材料直接替代另一份材料。若就协议版本比对、债务性质梳理等事项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可与律所协商拟议工作范围及计费方式。
依据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见 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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