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咨询遗产继承律师收费,可行的做法是把“遗嘱审查”和“继承诉讼代理”拆成两个独立事项分别提问,请律所就每一项列明对应的工作内容、计费方式、结算节点,以及哪些开支属于代委托人支付、需要另行结算,并把这些答复写进收费清单和委托合同的收费条款后再签字。这样问的原因在于,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制定,同一城市不同律所对同一项工作的报价口径可能不同,当事人能核对的是这家律所书面写明的项目与标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该意见第八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先围绕这两项工作的划分做一次咨询准备。
一、先拆成两份报价,再谈具体数字
遗嘱审查与继承诉讼代理处在继承事务的不同位置。资料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这一顺序意味着,遗嘱审查要处理的是“有没有遗嘱、遗嘱指向什么、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这类前置问题;继承诉讼代理则发生在协商不成、需要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两者耗费的工作时间、事务难易程度、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并不相同,报价口径自然应当分开。
咨询时可以直接请律所说明报价对应哪些因素。上述收费意见第一项同时规定,律所在制定服务费标准时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把这句话转化成提问就是:这项工作预计投入多少时间、难点在哪里、是否包含出庭、如果案情变化如何调整。律所按自定标准给出的答复越具体,后续比对越有基础。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资料没有石家庄当地统一的继承案件收费标准,也没有律所报价单,因此本文不给出任何金额、比例或“行情价”。当事人能拿到并可核对的,是拟委托律所书面列明的收费项目、计算方式和费用边界。
二、遗嘱审查:问清“审查什么、交付什么”
遗嘱审查的收费对应的是审查工作本身,提问应落在工作边界上,而非笼统问“审一份遗嘱多少钱”。可以按以下顺序确认:
第一,审查对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据此可以请律所确认,审查是否覆盖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受益人是否在法定范围内、是否涉及遗嘱信托等安排。
第二,财产范围的核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咨询时可以问:审查是否需要当事人提供财产凭证,哪些财产需要单独说明权属,共有财产部分如何处理。这直接决定审查工作量,也影响报价。
第三,多份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处理。结合前述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适用顺序,可以请律所明确:如果存在多份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是否纳入本次审查范围,是否另行计费。
第四,交付成果。建议请律所写明交付形式,例如书面审查意见、风险提示清单、修改建议稿,以及是否包含口头讲解。交付物越明确,收费对应的“工作量”越可核对。
第五,关联事务是否单列。遗嘱见证、保管、遗嘱执行人事务等,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不宜默认包含在“审查”之内。
第六,计费方式与结算节点。请律所写明采用哪种计费方式、以什么为计算基数、分几期支付、审查中止或材料补充时如何结算。这些属于律所自定标准,需以书面答复为准。
三、继承诉讼代理:问清“哪个阶段、哪些动作”
诉讼代理的收费对应的是程序阶段和具体诉讼行为,提问要细到“这一步算不算在内”。
先问程序阶段。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是否分别计费,是同一报价覆盖还是分段报价,调解结案与判决结案是否有区别。再问具体动作:立案、证据梳理与举证、申请调查取证、开庭、调解、上诉、申请保全,哪些包含在代理费内,哪些另行协商。
再问第三方费用。上述收费意见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继承诉讼中常见的诉讼费、鉴定评估费、查档费、保全费即属此类,报价时应单独列明,不能与律师服务费混在一起比较。
还要问异地办案差旅费。第八项将“异地办案差旅费”与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并列为收费清单的组成部分,并要求代付费用及差旅费提供有效凭证。如果案件需要在石家庄以外开庭或调查,差旅如何计算、是否需事先确认,都应在委托前问明。
最后问结果与退费。可以询问律所对退费的具体约定,但不宜要求或接受任何胜诉承诺。第八项禁止律所“在协商收费时向当事人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也禁止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收费限制性规定。遇到此类表述,属于需要警惕的信号。
四、可以直接照着问的对照清单
| 提问维度 | 遗嘱审查 | 继承诉讼代理 |
|---|---|---|
| 对应工作 | 审查哪些遗嘱、哪些财产、是否存在多份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 代理哪个审级、哪些诉讼行为、是否含调解与执行 |
| 交付成果 | 书面意见、风险清单、修改建议等具体形式 | 代理意见、举证材料、出庭等具体动作 |
| 计费方式 | 计价基数、计算方式、分几期支付 | 按阶段还是整体、标的如何确定、二审是否另计 |
| 第三方费用 | 公证费、查档费等是否代付、如何凭证结算 | 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翻译费等另行支付 |
| 差旅与异地 | 是否需要异地调取材料 | 异地开庭差旅如何计算、是否事先确认 |
| 变更与终止 | 补充材料、追加遗嘱时如何调整 | 增加请求、发回重审、改判后如何调整 |
表格的用途是把两家律所的答复放到同一维度上比较。同一事项、同一程序阶段的报价才有可比性;把“审查一份遗嘱”的报价与“一审全案代理”的报价放在一起比较,得出的结论没有意义。
五、把口头答复落成书面条款
咨询得到答复后,建议做三件事。
一是索取收费清单。上述收费意见第八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付费用及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清单到手后,核对项目名称与实际委托事项是否一一对应。
二是核对合同收费条款。第八项还规定,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合同中出现清单之外的名目,应当要求删除或说明依据。
三是保留付款与凭证。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分开支付、分开记账,代付部分索取票据,便于事后核对。协商收费还应遵循该意见第八项规定的“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六、咨询前可以准备的材料
为了让律所给出有区分度的答复,咨询前可以按同一事项归拢材料:遗嘱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形成时间、遗嘱人身份与亲属关系材料、财产权属凭证、是否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或其他遗嘱的线索、目前是否已经进入协商或诉讼、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材料按“同一财产、同一时间、同一来源”分组,能帮助律所判断工作量和难点,也便于当事人核对报价对应的具体工作。材料是否需要提交、提交哪些,可与律所协商确定。
上述准备属于咨询阶段的整理建议,不构成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也不代表任何程序结果。石家庄当事人如对遗嘱审查与继承诉讼代理各自对应的工作范围、费用边界仍有疑问,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就拟委托事项逐项核对后再作决定。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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