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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保定商品房纠纷咨询律师,交付标准附件与样板间照片不同选律师核哪份

建议把两份材料都纳入核对范围,先核交付标准附件,再用样板间照片做同一户型、同一部位的比对。交付标准附件用于确定书面约定的质量与配置说明;样板间照片用于还原展示状态,能否作为“样品”使用,取决于拍摄时间、地点、是否经双方确认以及是否与合同文件相互对应。

建议把两份材料都纳入核对范围,先核交付标准附件,再用样板间照片做同一户型、同一部位的比对。交付标准附件用于确定书面约定的质量与配置说明;样板间照片用于还原展示状态,能否作为“样品”使用,取决于拍摄时间、地点、是否经双方确认以及是否与合同文件相互对应。本次资料提供的是凭样品买卖规则,可作为理解“样品+说明”比对思路的参考;商品房交易能否直接适用该规则,还需结合合同性质和具体约定进一步核实。

一、两份材料分别核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五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第六百三十六条规定:“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来源:工信部天津通信管理局转载政策法规文本,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按这一思路,交付标准附件更接近对质量、配置的书面“说明”,样板间照片更接近对展示状态的影像记录。照片本身通常不能替代封存样品;样板间是否构成经确认的“样品”,需要看有没有封存、确认或写入合同的文件。

材料 建议核对的对象 能帮助说明的问题
交付标准附件 是否作为合同附件签署或盖章、版本日期、对应楼栋户型、装修配置逐项表述 书面约定的交付标准是什么
样板间照片 拍摄时间、地点、户型、拍摄人、是否连续完整、有无开发商确认或宣传资料对应 展示时的状态是什么,与附件哪些项目不一致
其他关联材料 合同正文、补充协议、宣传资料、看房确认单、沟通记录 照片与附件是否被纳入同一约定体系

比对时建议按同一部位逐项列明:附件怎么写、照片显示什么、差异在哪、该差异属于配置品牌型号变化还是功能缺失。这样律师看到的是可核对的事实,而不是两组各说各话的材料。

二、咨询律师时先明确工作范围

向律师咨询时,可以先把拟议工作分成材料梳理、差异比对、出具书面意见、发函沟通、诉讼或仲裁准备等环节,与律所协商哪些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房产、合同,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费用以双方委托约定为准,城市名称本身不表示当地设有办公场所。

费用方面,《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二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将经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超出备案标准收费;第八项要求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代付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咨询时可以要求律所书面写明服务事项、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分别核对。

三、建议的核验顺序

第一步,确认交付标准附件的文件身份和版本,核对签章、日期、户型楼栋及配置清单;第二步,确认样板间照片的拍摄背景和完整性,查找是否有封存样品、看房确认或宣传资料;第三步,把两份材料按同一部位做成对照表,标出差异和对应合同条款;第四步,携带合同原件、附件、照片原始载体及沟通记录与律师沟通,由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判断差异的处理路径。上述顺序是材料整理建议,不构成法定程序要求;具体主张能否成立,仍需结合合同内容和案件事实进一步核实。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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