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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消费者侵权咨询律师前,商品宣传页版本与实物标签不同准备什么

咨询律师前,建议先把“宣传页版本”和“实物标签”分别固定下来,再做成一份能逐项对应的差异记录。此时通常处于咨询与材料准备阶段,尚未进入投诉或诉讼程序。

咨询律师前,建议先把“宣传页版本”和“实物标签”分别固定下来,再做成一份能逐项对应的差异记录。此时通常处于咨询与材料准备阶段,尚未进入投诉或诉讼程序。需要核对的核心对象是:宣传页所指向的商品与实物是否同一商品、是否同一经营者、是否同一交易时间;宣传页的不同版本分别发布于何时、由谁发布;实物标签上的生产者、规格、成分、等级、执行标准等信息与哪一版宣传内容不一致。把这三层关系理清,律师才能判断争议属于信息不真实、引人误解,还是实物与说明表明的质量状况不符。

一、先固定宣传页的“版本”

宣传页可能更新过多次,仅保存一张截图往往难以说明消费者下单时看到的是哪一版。建议按以下方式整理:

  1. 对商品详情页、活动页、下单页分别截图或录屏,保留完整网址、访问日期和时间、页面上的商品型号与规格、价格、宣传用语;
  2. 同一链接在不同时间显示不同内容的,按时间分别保存,并注明各版本的获取方式;
  3. 客服发送的图文介绍、直播回放、平台推送、纸质宣传单等,也按来源和日期归档;
  4. 保留订单快照或平台留存的交易页面信息,用来对应下单时的宣传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固定版本的意义,在于明确需要核对的是哪一项宣传表述,以及该表述是否真实、全面。

二、再固定实物标签和交易凭证

实物标签建议拍摄包装正反面、商品本体标识、批号或生产日期、规格成分、执行标准、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部位;标签易脱落或包装已拆的,可同时保存开箱过程记录。交易凭证方面,可整理订单页、支付记录、发票或收据、物流签收记录、与经营者的沟通记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并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核对标签时,可以参照这些项目逐项记录,便于说明实物标签与宣传页各自载明了什么、差异在哪里。

三、制作差异比对表,并明确咨询问题

建议用一张表并列记录:比对项目、宣传页表述及对应截图编号、实物标签表述及照片编号、差异说明、获取时间。比对项目可包括成分或材质、规格等级、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执行标准、功能用途、售后服务等。表格的作用是把“版本不同”转化为可核对的具体差异,避免只作笼统描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咨询时可围绕该项,说明宣传页属于何种商品说明、实物在哪一项上不符合,以及是否同时存在其他情形;具体责任承担仍需结合证据和交易情况判断。

咨询前还可先确认律师咨询是否收费、计费方式以及是否纳入后续委托范围,以书面约定为准;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检测或鉴定费用属于不同项目,本次资料未提供具体收费标准,需向拟委托的律所另行核对。上述整理属于材料准备建议,并非法定提交顺序;材料按同一商品、同一经营者、同一时间对应归档,更便于律师快速核对事实。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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