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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衡水劳动纠纷律师费用咨询,合同列和解谈判却未写参与次数怎么核?

合同把“和解谈判”列为服务项目却未写参与次数,核对重点是这份合同对服务范围、计费方式和次数口径的书面表述,以及实际提供了哪些谈判服务。建议先调取委托合同及收费条款、收费清单、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按“服务事项—次数或工作量—计费方式—另行支付的费用”四项逐项比对。

合同把“和解谈判”列为服务项目却未写参与次数,核对重点是这份合同对服务范围、计费方式和次数口径的书面表述,以及实际提供了哪些谈判服务。建议先调取委托合同及收费条款、收费清单、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按“服务事项—次数或工作量—计费方式—另行支付的费用”四项逐项比对。本次资料没有衡水当地统一律师收费标准,也没有具体报价,无法据此给出金额;标题中的衡水是咨询与案件情境,不表示当地存在统一价目。

一、合同文本先看四处表述

第一处是服务事项条款。“和解谈判”对应哪个程序阶段、是否包含与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协商、由谁出席,都需要在合同里找到对应文字。

第二处是次数与工作量。合同写明了次数、时长或出席方式的,按写明的内容核对;只写项目名称、未写次数的,属于约定不够具体,可以与律所协商补充书面确认,明确已包含的次数、超出部分如何处理。这项补充是便于双方后续对账的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必经程序。

第三处是计费方式。计时、计件、按标的比例或组合计费,对应的核对对象不同:计时看工作记录与费率,计件看服务项目清单,按标的比例看计算基数。合同未写清的,可要求律所书面说明。

第四处是费用构成。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该条同时列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出处: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二、按同一维度整理核对材料

材料 可以核对的内容
委托合同及收费条款 服务项目名称、程序阶段、次数或工作量、计费方式、付款节点
收费清单 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是否分列、有无凭证对应
付款凭证与发票 已付金额、收款主体、与合同约定是否对应
微信、邮件等沟通记录 双方对谈判次数、额外服务如何计费的说明
会谈纪要、谈判函件、出席记录 实际发生的谈判活动与合同项目是否对应

整理时建议把同一事项的主体、时间、金额放在一起比对: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间与谈判实际发生时间是否吻合,收费清单所列项目与合同项目是否同名同范围,付款金额与合同计价方式能否对上。不同材料形成时间不同、表述详略不同,属于常见情况,逐项标注差异即可,不宜直接推定为某一方违约。

三、费用边界与可协商事项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标准时应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因此,和解谈判是否限次数、超出次数如何计费,属于可以与律所协商并在合同中写清的事项,各地各所并无统一价目。

就已列明“和解谈判”但未写次数的合同,可与律所协商是否将超出原约定次数的谈判纳入服务范围、按何种方式计费,并将确认结果形成书面补充。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资料显示,其强调收费沟通与透明,具体费用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咨询电话4009003957归属该所。是否承接、由谁承办及最终收费,仍需结合案件材料与委托约定确认。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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