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述:短暂婚姻,丈夫屡次背叛
2020年11月,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前两人相识相恋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夫妻感情基础本就不够稳固。婚后初期,两人尚能维持表面的和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逐渐发现丈夫王某存在多次嫖娼的严重过错行为。
这对张某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丈夫的背叛不仅摧毁了她对婚姻的信任,更让这段本就根基不牢的婚姻彻底走向破裂。面对丈夫屡次逾越婚姻底线的行为,张某意识到,这段婚姻已无挽回的可能。
2026年5月12日,张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律师代理:
李永慧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分析。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无过错方能否获得离婚损害赔偿。
针对上述焦点,李永慧律师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
第一,夯实感情破裂的事实基础。 王某多次嫖娼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给张某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夫妻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李永慧律师指导张某梳理相关证据,为诉讼奠定了事实基础。
第二,精准适用《民法典》第1091条“其他重大过错”条款。 这是本案最关键的法律突破口。《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王某的多次嫖娼行为完全符合“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张某有权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第三,依法主张公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婚后购置了位于北京市的房屋一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基于此,李律师代理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及以下诉讼请求:1.判决双方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被告支付原告离婚损害赔偿金10万元;4.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调解结果:
庭审中,李律师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阐述了代理意见:
关于离婚问题,李永慧律师指出,王某多次嫖娼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感情,双方已无和好可能,符合《民法典》关于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李永慧律师提出,涉案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予以分割。结合当事人意愿,考虑到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及贷款偿还问题,主张房屋归王某所有,由王某向张某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李永慧律师重点论证了王某的行为构成“其他重大过错”。她指出,嫖娼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更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给无过错方张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的立法精神——保护无过错方合法权益、惩戒过错方破坏婚姻的行为——王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王某离婚;
二、坐落于北京市0102号房屋归王某所有,所欠房屋贷款由王某自行偿还,张某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协助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及贷款偿还变更手续;
三、王某给付张某房屋折价款20万元(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给付);
四、双方名下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
五、王某给付张某离婚损害赔偿金5万元(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给付);
六、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张某负担。
2026年6月,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确认。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案中李永慧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办案思路,成功帮助当事人在调解中实现了全部诉讼目标,充分彰显了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恒略说法:
💡 律师建议:
离婚案件中,若对方存在嫖娼、出轨、家暴等过错行为,务必注重证据收集与固定;
财产分割时,可主张对方少分或不分,并通过损害赔偿、财物返还等多渠道维护权益;
父母出资购房情况复杂,需结合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贡献、过错情节等因素综合主张权利。
婚姻家事案件不只是财产之争,更关乎当事人情感创伤的弥补与人格尊严的维护。本案的胜诉,体现了司法实践对婚姻无过错方的保护趋势,通常只要证据充分、法律适用准确,无过错方完全有可能通过诉讼或调解获得应有的赔偿。当然,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建议在面临类似困境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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