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核协商阶段的服务范围。两份报价分开时,协商服务与应诉服务分属不同工作内容,先把协商阶段“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何时结束、与后续诉讼如何衔接”核清楚,才能判断应诉报价是否重复覆盖同一工作,以及两份费用是否对应同一服务范围。若已经收到法院材料、应诉时间节点更紧,可以同时确认应诉报价对应的是哪一审级和哪一项程序工作,但协商与应诉的边界仍应先落到书面服务范围上。
一、先核协商服务范围,重点看四项内容
信用卡逾期咨询中,“协商”通常指与银行沟通还款安排、准备说明材料、跟进方案等;“应诉”则对应诉讼程序中的代理工作。两者报价分开时,建议按同一维度逐项比对:
| 核对项 | 协商报价 | 应诉报价 |
|---|---|---|
| 对应程序与目标 | 与哪家银行、沟通何种事项 | 一审、二审还是执行程序 |
| 具体工作内容 | 材料梳理、沟通、函件、方案跟进 | 答辩、证据、开庭等 |
| 服务期间与次数 | 从何时起、到何时止、沟通次数 | 对应审级及程序节点 |
| 费用构成 | 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 | 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 |
| 与另一项报价的衔接 | 进入诉讼后是否继续、是否另计费 | 是否重复覆盖协商阶段已完成工作 |
其中尤其要核对:协商服务是否包含后续应诉衔接;协商阶段形成的材料在应诉阶段是否再次计费;协商服务在诉讼启动后是否自动终止。这些属于拟议委托事项,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并以书面约定为准。
二、费用边界: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分开看
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和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律所在制定标准时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因此,协商与应诉报价不同,本身并不当然异常,关键是报价对应的工作范围是否写清。
费用边界上,该意见明确:“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同时,“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协商或应诉中可能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核对报价单时,可以把这些项目单列,要求说明哪些属于律师服务费、哪些属于代付费用、哪些需要凭有效凭证结算。
三、咨询前的准备与书面确认
向律所咨询时,可以准备逾期账户的基本情况、已收到的通知或诉讼材料、希望达成的沟通目标,以及两份报价单,按“服务范围—服务期间—费用构成—代付凭证”的顺序提问。建议把协商服务是否包含应诉、应诉是否另计费、材料是否重复使用等写进委托合同或收费清单,避免仅凭口头说明理解报价。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资料强调收费沟通与透明,具体费用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咨询电话:4009003957,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上述内容用于说明收费范围与费用边界的核对方法,不构成对具体报价、承办安排或案件结果的承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