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核对“销售承诺材料”的原件与来源,再按同一楼栋、同一户型、同一时间段归组,这是处理“宣传册户型与合同附图不一致”时比较稳妥的起点。建议的核对顺序是:宣传册及其发放记录 → 认购书、补充协议、置业计划书等销售文件 →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文及附图附件 → 付款、贷款、交房与验房材料。这样做的目的,是把“谁在什么时间、对哪一个户型、作过什么表述”逐项固定下来,而不是先急着判断哪一份材料更有效。
一、先核对宣传册本身和它的发放过程
宣传册是本题的起点材料,核对时建议关注以下几项:
- 纸质原件或完整电子版,包括封面、封底、页码、印刷批次和版本号;
- 图上标注的楼栋号、户型编号、面积、房间数量、朝向、层高、阳台及飘窗形式;
- 是否印有“仅供参考”“以合同为准”一类文字,以及该文字的位置和字号;
- 发放主体是否为出卖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发放时间是否在签约之前;
- 销售人员的微信、短信、公众号推文、直播回放、朋友圈截图等,尽量保留原始载体和完整时间信息;
- 沙盘、样板间、户型模型、区位图的照片或视频,注明拍摄时间和地点。
建议制作一张简单对照表,列出四栏:宣传册表述、合同附图表述、差异点、材料出处。同一楼栋、同一户型放在同一行比较,避免把不同户型、不同期数的材料混在一起。
二、再核对合同附图和其他销售文件
合同附图和销售文件是第二组材料,核对重点是同一性和完整性:
- 合同附件中的户型图,注意图号、附件编号、骑缝章、双方签章和签署日期;
- 附图标注的尺寸、面积、朝向、层高、房间分隔,是否与宣传册指向同一户型;
- 认购书、补充协议、置业计划书、价格表等文件中,是否有关于户型、面积、装修标准的文字表述;
- 合同中涉及宣传资料、附图效力、附件优先顺序的条款,先找出原文,暂不自行下结论;
- 付款凭证、贷款合同、交房通知、验房记录,用于确认履行过程和实际交付状态。
上述材料能核对的是“宣传册与合同附图是否存在差异、差异具体在哪一项”,以及“该差异是否在同一户型、同一交易环节上出现”。宣传册内容能否构成合同内容、与附图不一致时如何处理,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具体判断,本次资料未包含这部分规则,建议带着原件另行核对。
三、咨询准备与费用边界
整理好材料后,与律师沟通时可以说明:购房时间、签约主体、房屋坐落、宣传册取得方式、合同附图情况、已付款项、交房或验房状态,以及最主要的差异点。张家口属于京津冀咨询情境,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房产、合同等,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以双方委托约定为准,城市名称本身不代表在当地设有办公机构。
费用方面,建议在委托前把工作范围和计费方式写清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区分;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收费清单,代付费用及异地差旅费还应提供有效凭证。该项规范针对的是律师收费行为,不涉及本案户型争议的处理结果。
材料核对阶段,建议保留原件、保留电子材料的原始载体,对暂时无法确认的事项标注“需进一步核实”,再按上述顺序逐项比对。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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