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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衡水经济纠纷律师费用咨询:保全申请与谈判代理同列预算,费用边界怎么问?

把保全申请代理和谈判代理同列预算时,费用边界建议按“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三层分别提问,并要求律所在收费合同和收费清单中逐项写明。

把保全申请代理和谈判代理同列预算时,费用边界建议按“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三层分别提问,并要求律所在收费合同和收费清单中逐项写明。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一、先确认两项工作分别落在哪一层费用

保全申请涉及两类支出:一类是保全申请代理这项律师工作本身是否收费、如何计费;另一类是向法院交纳的保全费以及可能产生的担保、保函等支出。按上述规定,保全费被明确列为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所应提供有效凭证。保全申请代理是否单独立项、是否包含在诉讼代理服务费内,属于律师服务费层面的约定,需要向律所问清。

谈判代理同样要先划定服务范围:是诉前谈判、诉讼中和解谈判,还是执行阶段的和解协商;谈判达成和解后继续诉讼或申请执行,费用如何衔接。这些内容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并在委托合同中写明。如果律所对谈判代理提出按结果收费,需要另行确认该案是否属于允许风险代理的范围以及收费上限如何计算,这部分不宜与保全申请代理的一般服务费混在同一栏报价。

二、报价沟通时可以逐项问的问题

问什么 需要得到的答复 可核对的材料
保全申请代理是否单独计费,包含在哪个阶段的服务费中 单列还是包含、计费方式、对应工作节点 收费合同的服务范围条款、收费清单
保全费由谁交纳、律所是否代付、凭证如何提供 代付金额、票据或凭证形式 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凭证
谈判代理的具体范围与计费方式 诉前、诉中或执行阶段,按件、按阶段还是按标的 委托合同、补充条款
谈判未成或和解后继续诉讼,费用如何衔接 分段计费口径、是否重复计费 合同中的阶段与费用衔接条款
除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差旅费外,是否还有其他名目 按第八项,不得以“办案费”“顾问费”等名义另收费用 收费清单、合同收费条款
是否涉及异地办案差旅费 差旅费计算方式与凭证要求 差旅费凭证

如果保全过程中涉及担保费、保函费等支出,上述规定列举的代付费用中未直接出现这些名目,建议单独确认由谁承担、是否由律所代付以及凭证形式,避免与保全费、律师服务费混在一起估算。

三、签约前把口径落到书面材料

建议核对四类材料:收费合同或委托合同中的服务范围与收费条款;律所出具的收费清单,确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是否分列;代付费用的有效凭证,例如保全费票据;报价沟通记录。可以比对同一事项在合同、清单和沟通记录中的表述是否一致。不同程序阶段分别约定计费本身是允许的,但应把阶段划分和费用衔接写清楚,便于判断保全申请代理与谈判代理之间是否存在重复计费。

另外,按第八项,律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在协商收费时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律师服务收费限制性规定。沟通中遇到此类表述,可以要求对方在书面收费清单中按前述三类费用列明。

资料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原文见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保全申请费的具体交纳标准,需另行对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相应条款核对。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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