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问的是:秦皇岛车祸赔偿案件的委托材料上写了“全权代理”,但没有写清程序阶段,签之前或签之后应当核对什么。核心回答是:把“全权代理”当成一句概括用语,回到两份书面文件逐项比对,一份是委托合同,另一份是授权委托书。重点核对授权委托书是否载明代理人、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签章,委托合同是否写明服务对应的具体阶段与收费对应关系。《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据此,“全权代理”四个字不能替代对代理事项、权限范围和期限的具体记载。
一、先分清两份文件各自管什么
委托合同解决“委托什么、怎么收费、何时成立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核对时先看合同上双方签署的日期,再看合同中写明的服务范围,包括从哪个环节起、到哪个环节止。
授权委托书解决“在哪些程序中、可以做什么、做到什么时候”。《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了载明事项。若实际作出的行为超出了授权委托书记载的权限,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这两条合起来说明:阶段和权限写得越具体,越能判断某项行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
二、建议逐项核对的清单
下表是整理材料时的核对思路,属于编辑建议,不是法定先后顺序或必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 核对项 | 具体看什么 | 帮助判断什么 |
|---|---|---|
| 案件标识 | 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赔偿义务人是否与本案一致 | 授权是否指向这一起事故,避免与同名或关联案件混同 |
| 程序阶段 | 协商调解、一审、二审、执行等环节中,合同与授权书各自写到哪一步 | “阶段未明确”到底缺在哪一环 |
| 权限内容 | 是否写明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请求,是否包含和解、上诉、领取款项等具体事项 | “全权”是否覆盖拟实际进行的动作 |
| 期限 | 授权的起止时间或截止条件 | 授权在什么时点终止 |
| 签署与日期 | 授权委托书有无本人签名或盖章;合同签署日与授权书日期是否同一事项 | 合同成立时间与代理权起点能否对应 |
| 费用对应 | 收费对应哪个阶段、阶段之外的工作如何处理 | 费用与工作范围是否匹配 |
核对顺序上,建议先固定案件标识和阶段,再看权限和期限,最后看费用。这样做的用途是:阶段一旦确定,权限和费用才有比较的基准。
三、费用边界怎么问清楚
收费方面,本次可核对的是律师服务费的制定机制。司发通〔2021〕87号文件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来源: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司法部等公开发布,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由此,咨询时可以把问题问成三句:这份报价对应哪些程序阶段;阶段未包含的部分,是否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收费项目、方式和标准是否在合同中写明。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第三方费用不在本次资料范围内,需另行向律所和收费单位核对,不宜与律师服务费混在一起谈。其他案件中的报价也不能直接当作本案报价。
四、咨询前的准备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既有业务资料涉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侵权主题,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与费用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以委托约定为准。需要就上述核对项做一次沟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4009003957(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秦皇岛属河北,如涉及跨区域沟通,建议先确认承办安排再签署文件;律所资料未对具体地域承接、人员安排或价格作出确定承诺,相关事项以委托约定为准。
最后提醒一句:签署前把“全权代理”改写成“哪个阶段、哪些权限、到什么时间”,比事后解释更省事;已经签了的,可以对照上表找出缺项,再与律所补充书面确认。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