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别按小时计费与按案件计费,关键不在报价单上写的是“小时”还是“一件”,而在报价的计量单位、对应的工作范围和结算方式是否事先说清。婚姻家事咨询中,可以请律师把报价拆成计价单位、包含工作、时间或阶段记录、费用调整方式、书面条款五项逐一说明:按小时计费以单位时间乘以实际投入时长结算,按案件计费以某一事务或某一程序阶段作为一个计价整体。两种方式都属于律师事务所自主制定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并没有统一的价目可以对照,因此不能凭报价高低或口头称呼判断,只能回到具体约定核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咨询前可以把这几项列成问题清单,逐条问明。
一、先确认报价指向什么:时间还是事项
根据司发通〔2021〕87号收费意见第一项(2021年12月28日成文),“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这意味着,同一家律所面对不同案件、不同律师面对不同事项,都可能采用不同的计费方式;按小时与按案件并存,本身并不异常。
咨询时可以先问一句:“这个报价是按时间算,还是按这件事算?”如果对方回答按时间,接着问单价是多少、预计投入多少小时、时长如何记录;如果回答按事情,接着问“这件事”具体指哪一项工作、覆盖到哪个阶段。报价指向不明,后续最容易出现“我以为包含在内”的分歧。
二、按小时计费:核对四个技术点
按小时计费的核心是“单价×时长”,但时长如何形成,需要逐项确认。以下属于双方可以协商明确的内容,不是法定必备条款,但问清后有助于判断报价的实际含义。
第一,计时起点和终点。是从正式咨询开始计时,还是从阅看材料开始;材料阅读、路途往返、等待开庭的时间是否计入。不同律所做法可能不同,需要具体询问。
第二,最小计费单位。是否按半小时、一小时取整,通话几分钟是否也按一个单位计算。
第三,工时记录方式。是否提供工时清单,清单在何时交给委托人确认,对记录有异议如何处理。
第四,预估与上限。律师是否可以给出预计时长区间,实际超出预估时是否事前告知、如何调整。
这四点问清后,“每小时多少钱”才是一个可以换算成总投入的判断依据;只拿到一个单价,无法判断一次咨询或一段代理大致会落在什么范围。
三、按案件计费:问清“案件”的边界
按案件计费的模糊点通常不在价格,而在“案件”指什么。婚姻家事领域可能出现的计价单位包括:单次咨询、一份协议或一份文书的起草、协议离婚的全程协助、诉讼一审、一审加二审、以及是否包含执行阶段。咨询时应请对方明确报价对应的是其中哪一项。
还需要问清阶段之间如何衔接:一审结束进入二审是否另行计费;阶段内增加诉讼请求、对方提出反诉、案件由判决转为调解结案,费用是否变化。这些事项在委托前问明,比在履行中再协商更有利于双方预期稳定。
四、两种方式都要把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分开
按小时还是按案件,只解决律师服务费如何计算;诉讼过程中还会产生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的费用。根据司发通〔2021〕87号收费意见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同一项还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据此,咨询时可以要求对方按“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三类分别说明。有的报价看起来是打包价,实际并不包含诉讼费、鉴定费等代付项目;把两类费用混在一起谈,既不容易比较,也不容易在事后核对。
五、协商过程本身也有边界
同一项收费意见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该项还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在协商收费时向当事人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律师服务收费限制性规定;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这些是律师事务所一方在协商收费时应当遵守的规范。咨询中可以把它们作为判断报价是否规范的参考,例如对方是否愿意把费用项目逐项列明、是否把代付费用单独说明;但不宜仅凭某一句话就推定具体报价违法,仍需结合书面条款和实际收费情况进一步核实。
六、把口头报价落到书面条款
收费意见第八项还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对咨询者而言,可以在决定委托前索取书面的收费说明或收费条款,把咨询中确认的计费单位、工作范围、代付费用范围、调整方式对照写入。口头沟通的内容容易随人员、阶段变化,书面条款才是后续核对的基础。
恒略律所的资料显示,其强调收费沟通与透明,具体费用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这一表述可以作为咨询时的核对思路:先说明本案处于哪个阶段、希望律师做哪些工作,再请对方按上述维度报价,而不必套用他案的报价数字。
咨询现场可以直接核对的五项
| 核对维度 | 按小时计费时问什么 | 按案件计费时问什么 |
|---|---|---|
| 计价单位 | 每小时单价、最小计费单位 | 报价对应哪一项事务或哪个程序阶段 |
| 工作范围 | 哪些工作计入时长 | 是否含调解、二审、执行等后续环节 |
| 记录方式 | 是否提供工时清单、何时确认 | 阶段成果如何交付、进度如何告知 |
| 费用调整 | 超出预估时长如何处理 | 增加请求、反诉、结案方式变化如何处理 |
| 费用构成 | 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是否分列 | 打包价是否含诉讼费、鉴定费等代付项目 |
这张表的用途是帮助把两种计费方式放在同一组问题上比较,而不是要求对方必须按某一格式回答;具体如何约定,仍以双方协商和书面条款为准。
仍需核对的事项
落到具体咨询,还需要确认:本案目前处于协商、登记申请还是诉讼的哪个阶段;拟委托的工作是否包含调解、调查取证、二审或执行;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代付项目大致有哪些;时长或阶段进度以什么方式记录;收费条款是否已经书面化。这些事项问清后,按小时与按案件的差别才会落到可比较的数字和工作范围上。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在咨询前把上述问题整理成一页清单,便于逐项核对。
参考依据
司发通〔2021〕87号收费意见第一项、第八项(2021年12月28日成文),原文见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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