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衡水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准备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问“申请服务费”之前可以先有一个判断:这笔钱没有一张可以照抄的全市统一价目表,能问出结果的方式,是把“谁收这笔钱、对应哪些具体工作、按什么方式计算、什么情况下调整”分开来问,并请律所把答案写进委托合同。资料收录的律师服务收费政策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要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所以“衡水交通事故律师收费标准”中的保全部分,属于律所自主定价加双方约定的问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去电之前建议先把案件阶段、保全标的和手头材料列成一页纸,问起来会清楚很多。
一、“申请服务费”背后通常有三项支出,需要分开确认
委托人问“财产保全申请服务费多少”,往往把几个性质不同的项目混在一句话里。建议把它们拆开:
第一项是律师服务费,也就是律所为办理保全相关事务收取的报酬,这一项属于本文讨论的“收费标准”范围,由律所与委托人约定。
第二项是保全程序中可能需要向法院交纳的费用。这类费用的项目、标准、交纳时点和退还条件由相应规定调整,本次资料没有提供具体条文,需要向受理法院核实。
第三项是提供担保可能产生的费用,例如担保方式、保险或其他安排在具体案件中如何落实,同样需要按案件情况另行核实,本次资料也未涉及。
拆开问的意义在于:只有第一项是律所报价范围,后两项不属于律所定价,也不应算进“律师费”里做横向比较。很多“怎么问都问不清”的情况,就是把三笔钱放在一句话里问,对方答的是一项,委托人听成的是另一项。
二、问不到“衡水统一价”的原因
资料收录的政策原文是:“(一)提升律师服务收费合理化水平。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这段原文给出的信息是:收费项目、方式、标准原则上由律所制定;定价要考虑六类因素;律协对律所制定的标准做动态监测分析。它没有规定某一类案件的统一金额,也没有把“财产保全申请”单列为全国统一的收费项目。因此,向衡水当地律所提问时,问“你们所对交通事故案件保全环节怎么计费、依据什么构成”比问“衡水这边多少钱”更容易得到可核对的答复。
三、可以直接照着说的提问清单
下面的问题围绕同一件事,顺序可以按自己关心的重点调整,建议逐条记录答复。
| 要问的维度 | 建议的问法 | 想确认什么 |
|---|---|---|
| 计费方式 | 保全这部分是按件、按标的额比例、按小时,还是并入案件代理费一并计算 | 费用随什么变化,是否有封顶或分段 |
| 服务范围 | 保全环节具体包含哪些工作:撰写申请书、整理担保材料、递交、跟进裁定、后续续保或解除 | 报价对应的工作边界在哪里 |
| 阶段划分 | 一审、二审、执行阶段是否分别计费,保全与主案是否打包 | 后续是否会产生追加费用 |
| 付款与调整 | 何时付款;未获准保全、只保全到部分财产时如何计算 | 结果变化时费用怎么处理 |
| 书面文件 | 这些内容能否写进委托合同;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 口头说法能否固定下来 |
| 收款主体 | 费用由谁收取、开什么凭证、收款账户名称 | 付款对象与合同主体是否一致 |
提问时建议一次只问一项,并请对方用“包含、不包含”的表述回答。例如“这个费用是否包含后续申请续行保全”,比“保全你们管到底吗”更容易得到明确答复。
四、口头答复要落到书面:合同与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落到保全委托上,比较实用的做法是:把计费方式、服务范围、阶段划分、付款节点写进合同或合同附件,签字盖章后各自留存一份。授权方面,同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建议核对授权委托书里是否写明了代理事项与权限范围,尤其是保全事项是否在列、期限如何表述。
五、材料核验:把同一事项的主体、期间、数额对上
费用争议多数不是出在“单价高低”,而是出在几份材料对不上。建议按同一事项做三组比对:
主体比对。委托合同上的委托人,与案件当事人、付款人、发票抬头是否指向同一主体;如果担保人是第三人,相关材料上的身份信息是否一致。
期间比对。委托签约日、付款日、保全申请提交日、法院裁定作出日分别是什么时间,各份材料上的日期能否相互衔接。
数额比对。合同约定的费用、实际转账金额、凭证金额三者是否一致;若存在分期或调整,是否有对应的书面记录。
这三组比对不涉及法律上的先后顺序,只是帮助把“我付了什么钱、对应什么工作”讲清楚。发现不一致时,建议先向律所书面询问原因,再决定是否补充材料。
六、常见的四个误区
其一,把法院收取的费用当成律师费去比价,导致不同律所的报价看起来差距很大,实际比的不是同一项。
其二,只问总价不问范围。同样是“保全服务费”,包含的工作可能从只写一份申请书,到跟进到保全裁定作出为止,范围的差别比价格的差别更影响判断。
其三,拿外地或网上的报价当作衡水本地标准。资料中的规则是全国层面的授权与考量因素,具体标准由各律所制定,跨所、跨地直接套用容易失真。
其四,只做口头确认。口头沟通可以作为了解行情的起点,最终仍建议以书面合同条款为准。
另外需要说明费用边界:资料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涉及的是“侵权人及其保险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方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案件受理费数额”,属于案件受理费的负担问题,不涉及保全申请费的具体标准,也不涉及律师服务费。把诉讼费与律师费分开看,是核对任何一张费用清单的前提。
七、本次资料尚未涵盖的内容
本次资料没有收录河北省或衡水市律师协会制定的具体收费标准,也没有收录保全程序中法院收费项目的具体规定,因此本文不给出任何金额、比例或本地价目。需要确认这些内容时,可向拟委托的律所索取其收费标准的书面说明,向受理法院核实程序性费用的交纳要求,并结合案件标的额、保全财产类型和担保安排逐项确认。
准备咨询时,建议手边放好:事故认定材料、已发生的费用凭证、拟保全财产的线索、以及一份写好的问题清单。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围绕保全环节的拟议工作范围、计费方式与合同条款如何约定做进一步核对。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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