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建议咨询前按上述赔偿项目,逐项核对事发记录、医疗资料与损失票据的原件、页数和实际日期。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官方转载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天津通信管理局网站 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官方转载见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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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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