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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高空坠物选律师,责任主体调查和物业记录怎么查?

在北京遇到高空坠物损害,选律师时应重点看其能否把“具体侵权人是否可查明、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范围如何确定、物业是否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建筑物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是否有过错”拆成可调查的证据清单;责任主体调查的起点是及时报警、救治伤者并保存现场,物业记录则围绕事发楼栋的安全管理、巡查、维修、监控和警示材料,通过书面申请、公安调查及后续程序中的调取相结合来核对。紧急救治拨打120、报警拨打110应优先;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向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机构了解申请条件。需要商业法律咨询时,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4009003957,先沟通材料清单、委托范围和费用边界。

一、先按两条规则分清责任主体

高空坠物损害首先要区分物品是“抛掷”还是“坠落”,以及坠落物属于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还是建筑物本身或设施的一部分。这个事实区分会影响责任主体和调查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上述条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条文原文见资料所附出处: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据此,调查对象可以分成四类:具体实施抛掷行为的人或坠落物的控制人;在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以及发生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建筑物设施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每一类都有条文条件,不宜在调查尚未展开时就把整栋楼住户一概列为责任对象,也不宜仅凭“有物业”就认定物业当然承担责任。

二、选律师时核对哪些事项

选律师不是看宣传口号,而是看其是否能把事实、责任主体和证据对应起来。北京地区的读者可以围绕以下维度进行面谈核对:

核对维度 建议问法 作用
责任类型判断 准备如何区分抛掷、坠落物品与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分别对应哪类主体? 判断律师是否先做事实定性,而非直接套用结论
调查方案 是否会先列责任主体图谱和证据清单?公安调查材料如何衔接? 核对调查是否有步骤、有对象
物业记录 准备申请哪些记录?范围如何限定?物业拒绝时如何处理? 判断是否围绕安全保障义务取证
费用与委托范围 律师服务费包含哪些工作?调查、差旅、代垫费用如何结算?诉讼费、鉴定评估费是否另计? 避免把律师费与第三方费用混在一起
材料交接 是否提供材料清单、时间线和原件保管安排? 核对材料管理是否清楚

费用方面,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第三方费用属于不同项目。律师服务费的具体金额、计费方式和包含的工作范围,应与律所协商并写入书面委托合同;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按实际程序和机构通知核对。本次资料没有提供具体报价或收费标准,不宜据此给出固定金额。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将责任主体排查、物业记录调取、书面发函等纳入服务范围及如何计费。

三、责任主体调查怎么展开

建议按“先固定现场,再获取官方调查材料,再核对物业记录,最后确定主体范围”的思路推进。这是材料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先后顺序。

  1. 现场和伤情材料:拍摄坠落位置、物品残骸、楼栋外观、地面痕迹、周边警示情况;保存就医病历、诊断、费用票据。它们能核对损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情和费用。
  2. 报警和公安调查材料:保留报警回执、受案或接报材料、沟通记录。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明确,发生该条规定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报警材料是后续了解调查进展、确定具体侵权人或可能加害使用人范围的重要线索。
  3. 监控和证人线索:记录监控探头位置、朝向、所属主体、事发时段,向公安或物业提出调取线索;保存目击者联系方式和书面陈述。监控能核对抛掷或坠落的时间、位置和人员线索,但要注意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影像是否被覆盖。
  4. 物品和设施线索:对坠落物残骸、包装、附着物、安装痕迹拍照并妥善保管;核对物品属于住户搁置物、悬挂物,还是外墙、窗框、广告牌等设施组成部分。涉及设施脱落坠落的,进一步核对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关系及维修养护情况。
  5. 可能加害使用人范围:只有在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才进入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问题。确定范围应结合坠落点、楼栋单元、物品来源、监控、住户或使用人情况等线索,不能仅凭楼层高低随意扩大。条文同时保留“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情形。

四、物业记录怎么查

物业记录的价值,在于核对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是否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是否发现、处理安全隐患。可以重点核对以下与事发楼栋公共区域安全管理有关的材料;记录是否形成、名称如何,以物业实际管理资料为准。

记录或材料 能核对什么 建议获取方式
物业服务合同、管理规约中的安全管理条款 物业职责来源和公共区域管理范围 从业主、业委会或物业留存材料中查找;向物业书面申请
公共区域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 物业是否发现坠落风险、是否及时处理 书面申请查阅复制与事发楼栋有关部分
外墙、窗框、空调外机、广告牌、搁置物悬挂物等维修养护记录 设施状态、维修历史和隐患处理 书面申请;涉及施工单位的,核对施工记录
监控设备运行、保存和调取记录 事发时段影像是否存在、设备是否正常 先报公安,由公安调查;同时向物业书面提出线索
警示标识、围挡、宣传和临时防护记录 是否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 现场拍照并申请物业提供设置记录
外来施工、高处作业登记(如有) 施工与坠落物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结合施工时间、位置向物业申请核对

向物业提出申请时,建议写明事发时间、地点、楼栋和请求范围,限定在与事发楼栋公共区域安全管理有关的资料,避免扩大调取无关住户个人信息;要求物业在合理时间内书面回复,并保留申请送达凭证和回复。物业能否提供、提供到什么范围,由其根据资料情况确认;如物业拒绝,不宜强行争执,可以把书面申请和回复交给公安办案单位,或由后续代理律师根据程序要求判断如何申请调取。监控不是唯一证据,巡查、维修、警示和隐患整改记录同样能核对物业是否尽到相应管理措施。

五、咨询前可以整理的材料

可以按时间线整理:现场照片视频、报警和受案材料、就医病历与费用票据、与物业的沟通记录、楼栋外观和坠落物照片、证人线索、损失凭证。每笔费用标注项目、日期、支付主体和对应医疗或事件记录,避免重复。材料整理的作用是让律师快速判断具体侵权人调查、可能加害使用人范围、物业责任和设施管理责任分别缺什么证据,而不是预先替代调查结论。

如果已经发生损害,先把现场、报警、就医和物业沟通材料按时间线整理;对责任主体范围、物业记录调取和委托费用有疑问,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4009003957,围绕现有材料进一步核对委托事项和费用边界。紧急救治和报警渠道仍应优先使用。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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