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张家口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时,诉讼代理与执行代理是否分别报价,不能靠一个“离婚案件收费多少”的数字来判断。可核对的路径是:先查律师事务所依规备案并公示的律师服务费标准,看收费项目是否按程序阶段分列;再要求律所出具书面收费清单,把诉讼代理、执行代理各自对应的工作范围、计费方式和费用金额写清楚;最后在委托合同收费条款中逐项确认。具体金额由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制定,因所而异,咨询前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电话 4009003957,说明需要核对备案标准、服务阶段和费用清单三项内容。
一、两个程序阶段的报价,为什么要分开问
离婚诉讼代理指向的是离婚诉讼程序中的委托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该条同时列明了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五项情形,并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等情形下的处理。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执行代理对应的则是另一程序阶段的法律事务。两者在委托事项、工作内容、时间跨度上并不重合,报价是否合并计算,属于律所收费项目设置和委托合同服务范围约定的事项。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12-28成文)第一项明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该文件同时要求,律所在制定标准时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收费项目如何划分、是否将诉讼代理与执行代理分列,属于律所自主制定的范围。咨询时把两个阶段分开询问,目的就是让律所把收费项目与服务范围对应起来,避免用一个总价覆盖尚未谈清的工作内容。
二、先核对备案与公示,再谈具体报价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二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应当每年向所在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备案,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该所在律师协会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这一规定,在张家口咨询离婚诉讼律师收费,可以先核对两件事:一是该律所备案的律师服务费标准中,收费项目是否区分诉讼代理与执行代理,或者是否以“按阶段收费”“按件收费”等方式作出了划分;二是公示的标准与实际报价是否一致。律所不得超出备案标准收费,这一点可以作为核对报价的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律所的备案标准因所而异,本文不提供张家口当地的具体金额或行情,实际数额应以律所备案并公示的标准为准。
三、把“是否分别报价”拆成四个可核实的问题
咨询时笼统问“离婚怎么收费”,得到的回答往往难以对应到具体委托事项。可以把问题拆开,逐项要求律所书面确认。
第一,服务范围。诉讼代理包含哪些具体工作,是否包括一审、二审、调解、撤诉后的后续事务;执行代理是否单列,单列后对应哪些工作。若拟将执行代理纳入委托,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第二,计费方式。收费意见第一项将收费方式交由律所制定,实践中存在按件、按阶段、按标的额比例、计时等方式。咨询时应问清所选方式的计算基数、计算单位和支付节点,并写入收费条款。
第三,费用清单。收费意见第八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清单可以把律师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分开列示,便于判断报价是否只覆盖诉讼代理。
第四,书面合同条款。同项要求律所加强对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咨询阶段可以要求先看收费条款样本,确认服务阶段、计费方式、付款节点、退费情形是否写明,再决定是否签署。
四、报价单上的费用边界要分清
收费意见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离婚诉讼中可能涉及的诉讼费、保全费、房产评估费、鉴定费等,属于代付费用或第三方费用,不应混入律师服务费报价。咨询时可以把报价单上的项目按“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三类归位,看每一项是否有对应说明。
同项还规定,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律师事务所不得在协商收费时向当事人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律师服务收费限制性规定。遇到报价单中出现名目不清的“关系费”“活动费”,或者以“保证结果”为由加价,可以直接要求律所说明该项目对应的服务内容和收费依据。
五、建议的核验顺序与记录方式
咨询前,建议按以下顺序准备和记录,便于把两个阶段的报价放在同一张表上比较:
- 查公示。到律所执业场所查看备案收费标准公示,记录收费项目是否分列诉讼代理与执行代理。
- 问范围。用同一份问题清单分别询问诉讼代理、执行代理的服务范围,记录答复是“包含”还是“另计”。
- 要清单。要求律所提供书面收费清单,核对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是否分列。
- 对合同。拿到委托合同收费条款后,逐条比对咨询时的答复,确认服务阶段、计费方式、付款节点与清单一致。
- 留凭证。对代付费用和差旅费,按收费意见第八项要求索取有效凭证;付款对象应为律师事务所,而非个人账户。
这套顺序的作用是把口头答复固定为可核对的书面材料。答复主体是律师事务所,报价和合同也应以律所名义出具,咨询时可以核对收费清单是否加盖律所印章、合同相对方是否为律所。
六、容易混淆的几处
把“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理解为一个覆盖全部委托事务的总价,容易忽略执行代理是否单列。把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当成律师费的一部分,也会导致预算偏差,这些费用按收费意见第八项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另一个常见情形是只问律师个人报价、不看律所备案标准和书面合同,收费意见第二项要求律所不得超出备案标准收费,核对备案公示比记住某个口头数字更有用。
围绕本文尚需核对的材料,咨询前可准备:拟委托事项清单(诉讼代理、执行代理分别列明)、律所备案收费标准公示信息、书面收费清单和委托合同收费条款样本。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 4009003957,可用于说明上述核对项目的准备情况;具体报价、服务范围与承接安排,以律所备案标准及双方书面约定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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