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德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费、并要求报价包含“贷款材料审查”时,可行的做法是把审查项目逐项写入委托合同或作为合同附件的收费清单,同时在同一份文件中区分律师服务费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承德本地的具体金额,应以该律所向律师协会备案并在执业场所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核对对象,而非以口头报价为准。
一、先核对报价对应的备案标准与公示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国务院政策文件库发布)第二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应当每年向所在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备案,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得超出备案标准收费,并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将备案的收费标准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一文件第一项说明,收费标准由律所统筹工作时间、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承担的风险责任、律师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制定。
据此,核对顺序可以是:先查看律所公示的备案收费标准,再确认报价对应的是“全程代办”这类概括服务,还是“贷款材料审查、网签、过户”等分项服务,最后比对合同金额是否落在备案标准范围内。报价按分项列明,后续出现材料补正、银行退件等情形时,双方对工作量和费用归属才有可对照的口径。
二、把“贷款材料审查”拆成可写进合同的项目
二手房贷款环节的材料审查,属于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的具体事项。建议按“审查什么、审查到什么程度、交付什么”三栏拆分,常见分组如下:
| 审查分组 | 可核对的内容 | 建议在合同中写明 |
|---|---|---|
| 购房人主体与婚姻状况 | 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材料与买卖合同买受人是否一致 | 由谁收集、核对到何种程度 |
| 首付款与资金流水 | 首付款支付凭证、银行流水与资金来源说明能否相互对应 | 是否含流水梳理、缺件提示 |
| 收入与征信材料 | 收入证明、征信报告是否满足贷款银行的形式要求 | 是否代为整理、是否陪同沟通 |
| 房屋权属与权利限制 | 不动产权证记载、抵押及查封状况、共有人意见 | 是否含查档、查档费如何承担 |
| 合同与银行要求的一致性 | 网签合同与贷款申请材料中房屋坐落、价款、付款节点是否一致 | 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还是口头提示 |
上述分组属于材料整理的常见维度,不是法定必查清单。合同中可进一步约定交付形式,例如书面审查意见、缺件清单、补正沟通的次数与方式;这些约定有助于在费用发生时判断某项工作是否已包含在律师服务费内。
三、费用边界要在合同里写清楚
同一文件第八项规定,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代付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提供有效凭证。
落到承德二手房交易的委托合同上,可以核对三点:贷款材料审查是否已含在律师服务费内,另行计费的项目及标准如何表述;查档费、公证费等代付费用由谁垫付、凭何种凭证结算;异地办案差旅费是否另计、按什么口径计算。承德本地是否另有行业细则,可向当地律师协会或拟委托律所进一步核实。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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