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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2026年重庆国有土地征收律师费用咨询:土地证用途与评估不一致,复核项目怎样写入报价?

在重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土地证记载用途与评估报告不一致时,报价可以把“用途差异核对”和“复核评估阶段协助”单列为拟议工作项,律师服务费的具体数额需与律所书面协商确定;复核评估费用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应在报价中与律师费分列。

在重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土地证记载用途与评估报告不一致时,报价可以把“用途差异核对”和“复核评估阶段协助”单列为拟议工作项,律师服务费的具体数额需与律所书面协商确定;复核评估费用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应在报价中与律师费分列。本次资料未提供重庆律师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或律所报价,无法给出统一金额,也不宜按“复核一次”直接套算。

一、用途不一致,先核对哪些事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十四条,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因素。第三十条进一步明确,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并应剔除偶然和不正常因素。

因此,用途记载差异直接影响评估对象界定和比较实例选取。咨询前可以按同一征收项目归拢以下材料:

  • 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记载的用途、权利性质、面积;
  •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价值内涵及所选比较实例的用途;
  •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委托合同中载明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六条);
  • 实地查勘记录及影像资料,核对记录上的签字或盖章情况(第十二条);
  • 评估报告送达时间、复核评估申请及复核结果。

这些材料用于判断差异出现在证载用途、评估对象描述还是比较实例选取环节,便于在报价时界定律师工作范围。

二、复核评估的程序与费用归属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条规定,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和鉴定,适用该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按该条,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这项费用与律师服务费属于不同项目。鉴定费用原则上由委托人承担;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报价单中宜将律师服务费、复核评估费用、鉴定费用分列,并写明各自承担主体,避免把评估环节费用混入律师费。

三、报价单可采用的写法

报价项目 可写明的工作内容 费用处理建议
律师服务费 证载用途与评估用途差异比对、复核评估申请材料准备、复核意见与评估报告比对、与征收部门沟通 与律所协商计费方式,写明服务阶段、成果和是否包含后续程序
复核评估费 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注明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不列入律师费
鉴定费 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时涉及的鉴定环节 注明原则上由委托人承担;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由原机构承担
评估、鉴定收费标准 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以实际票据和规定标准核对

报价单还可以注明:律师服务费对应的具体工作项、计费方式、付款节点,以及第三方费用的代收代付安排。某项复核工作是否纳入委托范围、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后在委托合同中写明。

上述条文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2011年6月3日公布施行)地方政府公开文本转载:https://www.nkjx.gov.cn/nkqrmzf/c126557/202507/2c0ddc644497495db1d645cb0ddb716f.shtml。2026年进行费用咨询时,可据此先核对用途差异和复核费用归属,再与律所确认律师服务费的书面报价。

如需就本文涉及的材料、具体需求或委托条件进一步核对,可联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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