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核对两版合同中能够与律所收案登记、收费合同及票据相互对应、并经双方签署确认的那一版,把它作为“基准版本”;草稿的核对以该基准版本为准。如果两版都还是未签署的稿件,建议先确认哪一版载明了双方最终商定的条款(形成时间较晚、含最终确认的金额、期间和履行安排),再拿草稿去比对该版。
一、先确定“基准版本”的三项核对
第一项看形式来源:两版合同各自的签署页、签订日期、双方盖章或签字情况,以及手头持有的是原件、扫描件还是电子传输稿。同一事项的不同版本,形成时间和签署状态通常不同,先分清哪一版已经成立、哪一版仍属磋商稿。
第二项看与律所记录是否对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九项,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收案管理、收费管理、财务管理、专用业务文书、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律师业务统一登记编码制度,“做到案件编号与收费合同、收费票据一一对应”。据此,两版中能与律所登记的委托事项、收费合同和票据对应上的那一版,更适合作为后续文书写作的事实基础;对不上的那一版,需要向律所说明其来源和用途。
第三项看条款差异。建议按同一维度并列比对:合同主体名称、标的或服务内容、履行期间与节点、金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差异项逐条记录,标明哪一版写了什么,供咨询时直接出示。
二、再核草稿与基准版本的一致性
草稿是拟由律所代写的文书初稿,核对重点在于草稿中引述或复述的合同内容是否与基准版本一致,包括当事人称谓、合同名称与签订日期、金额、履行期限、已履行与未履行部分,以及草稿所依据的事实发生时间。草稿与基准版本不一致之处,建议在咨询时单独列出,说明是以基准版本为准还是需要补充材料印证,由承办人员结合材料判断。
两版合同内容存在实质冲突时,可一并说明冲突条款及各自出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要求律师事务所“加强对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由律所对正式签署并留存的版本作出确认,比自行取舍更稳妥。
三、咨询时可一并说明的委托事项与费用边界
沟通时宜说明文书类型、份数、用途(诉讼提交、商务签署或其他)、希望的交稿时间,以及是否需要多轮修改。这些内容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费用方面,资料显示律所强调收费沟通与透明,具体费用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需要区分的是:律师服务费与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第三方费用属于不同项目,后者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所应提供收费清单及有效凭证。收费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律所所在设区的市或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调解。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该所。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
出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八项、第九项、第十三项,原文见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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