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南开区建筑工程律师咨询:工程履行、结算核查与委托要点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前述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前述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前述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前述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建议在咨询前核对施工合同、验收记录、结算文件与签署日期,以及委托手续中的委托人、受托人主体信息。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九百一十九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制定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全文转载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天津通信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链接: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天津南开区建筑工程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