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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天津离婚律师怎么选,委托前如何核实其对离婚债务与财产分割问题的服务范围?

在天津准备离婚、且争议集中在共同债务与财产分割时,选律师的可操作标准是把要处理的事项先拆成一份清单,在委托前逐项核对律师能否就这些事项提供分析、方案与文书服务,并同步确认计费方式与费用边界,最后把核对结果落到委托合同与收费清单上。

在天津准备离婚、且争议集中在共同债务与财产分割时,选律师的可操作标准是把要处理的事项先拆成一份清单,在委托前逐项核对律师能否就这些事项提供分析、方案与文书服务,并同步确认计费方式与费用边界,最后把核对结果落到委托合同与收费清单上。核对对象包括:债务性质与清偿路径、财产范围与分割方案、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应对、家务劳动补偿与生活困难帮助、过错损害赔偿;费用方面则要分清律师服务费与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等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用于委托前的服务范围与费用边界核对。

先按法律事项拆出“服务范围”的核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这条决定了财产分割咨询要覆盖的内容:哪些财产属于可分割范围、协议方案如何设计、协议不成时的主张依据,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是否单独列出。

债务部分的核心条文是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核对律师服务范围时,可以据此询问:共同债务的认定思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的协议方案、以及协议不成进入裁判时的主张结构分别如何展开。

夫妻财产约定会直接影响债务清偿的主体财产范围。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这条包含两个需要分别核对的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归各自所有时,对外债务以一方个人财产清偿以“相对人知道该约定”为条件。委托前可以请律师说明,在已有或拟签书面约定的情形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来呈现约定内容与相对人知情情况。

针对一方不当处置财产,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还规定两种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这两条对应的是不同阶段、不同请求,核对服务范围时可以请律师分别说明各自的适用条件与材料要求,避免把婚内分割请求与离婚分割主张混在一起谈。

此外,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负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一方生活困难时,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举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过错五种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些事项是否纳入拟委托范围、如何计费,可以与律所协商确认。

委托前用什么材料验证律师是否“接得住”这些问题

建议按“同一事项、同一期间、同一主体”的口径整理材料,再带着材料去谈,这样能检验律师的分析是否贴合事实,而非停留在概念层面。

核对事项 可以准备的材料 用来判断什么
财产范围 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理财等权属与取得时间凭证 律师能否区分婚前、婚内取得及约定财产制的适用
债务性质 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贷款合同、担保文件 律师能否说明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分思路及举证方向
财产约定 书面约定原件、签署时间、对方或债权人知情的往来记录 律师能否结合书面形式与相对人知情条件分析清偿范围
不当处置财产 异常转账、变更登记、可疑借条的对应流水与时间线 律师能否对应到婚内分割请求或离婚分割中的主张
家务与扶养付出 子女抚养、老人照护、协助对方工作的日常记录 律师能否说明补偿请求的事实基础
过错情形 与法定五种情形对应的客观材料 律师能否说明损害赔偿请求的构成

这套材料的用途是让服务范围的讨论落到具体争点上。面谈时可以请律师就上述每一栏说明:是否属于其可提供的服务、由谁承办、形成什么工作成果、如何计费。回答含糊或笼统承诺结果的情形,需要进一步核实。

费用边界:服务费与代付费用分开谈

收费方面,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费项目、方式与标准原则上由律所自行制定。相关收费意见要求律所在制定标准时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并由律师协会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

委托前需要问清的第一层是律师服务费:按什么方式计费、对应哪些工作内容、材料补充或程序推进后是否调整。第二层是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收费意见明确,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异地办案差旅费单独列示。律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付费用及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协商收费还有几条边界需要留意:律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以欺骗、诱导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价格;不得在协商收费时明示或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收费限制性规定;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办案费”“顾问费”等其他费用。面谈中出现类似表述,属于需要警惕并向律所核实的信号。

把口头确认变成书面条款

服务范围与费用谈妥后,建议在委托合同或收费条款中体现三件事:一是服务事项清单,逐项写明债务分析、财产梳理、协议起草、诉讼代理等具体工作是否包含;二是计费方式与调整条件;三是收费清单及代付费用的凭证提供方式。合同是后续核对工作是否在约定范围内的依据,口头描述容易在程序推进中产生分歧。

需要继续核对的事项

天津本地律师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承办人员安排、办公地点与服务承接方式,均需向律所直接核实,不宜依据宣传材料推定。涉及家庭暴力等紧急情形,应先通过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及公共法律援助渠道寻求帮助,商业咨询不替代这些渠道。围绕离婚债务与财产分割的服务范围、材料清单与费用边界,可拨打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4009003957进一步核对,并把确认结果写入书面委托文件。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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