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帮信罪案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律师费,本次可核对的依据是全国层面的律师服务收费规范,而非某一城市的统一价目: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再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因此“报价含银行卡流水核对”能否成立,取决于该环节是否写入书面委托范围、按什么口径计价;而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等,按规则属于律师服务费之外的项目,需要单独列明并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提供有效凭证。
一、报价与流水核对:先分清两类费用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八项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
据此,向律所核对报价时可以按三个栏目拆开看:
| 报价栏目 | 涵盖内容 | 核对要点 |
|---|---|---|
| 律师服务费 | 会见、阅卷、法律文书、与办案机关沟通、流水核对等律师工作 | 逐项写明工作内容与对应程序阶段 |
| 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 | 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 | 是否可能发生、由谁垫付、凭证形式 |
| 异地办案差旅费 | 跨地办案产生的差旅支出 | 计费方式、是否事前告知、凭证形式 |
同一条还规定:“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协商收费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收费限制性规定。
二、建议写入书面范围的事项
银行卡流水核对在帮信罪案件中通常涉及卡的数量、开户行、时间区间与资金往来比对,工作量和成果形式差异较大。以下内容建议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并写入委托合同或收费清单,属于整理与沟通建议,并非法定必填项目:
- 核对对象:涉及银行卡的张数、开户银行、卡号尾号、需要比对的时间区间与交易笔数区间。
- 工作方式:由律师在会见中向当事人核实,还是依据案卷材料整理;是否需要另行申请调取,相关查档费用如何列支。
- 成果形式:是否出具流水与指控事实的比对说明、时间轴或资金走向梳理表,交付时间与份数。
- 程序阶段: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各自的服务内容与计费口径,阶段推进后是否另行计费。
- 关联工作:会见次数、阅卷、法律意见书、取保候审申请等是否包含在内。
- 费用与票据:律师服务费金额与支付节点;代付费用和差旅费的单列方式;由律所统一收取并出具合法票据。
第九项要求:“律师服务收费应当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及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用内部收据等代替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付款时核对收款账户名称、合同编号与票据抬头是否一致,可以印证收费是否走律所统一渠道。
三、核验顺序与信息来源
建议按“先定范围、再定价格、后核凭证”的顺序推进:先确认案件所处程序阶段与拟委托的具体工作,形成上述清单;再要求律所出具分列律师服务费、代付费用、差旅费的书面报价;最后核对合同收费条款、付款凭证与票据是否一一对应。第一项所列考量因素包括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这些因素可以作为与律所沟通报价构成的切入点,但不能反向推算具体金额。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电话4009003957,归属该所)设有刑事辩护业务方向,其资料强调收费沟通与透明,具体费用结合业务类型、程序阶段、工作范围及个案情况确认,其他案件中的费用不能替代本案报价;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深圳是本题的咨询情境,实际承接安排应向律所直接核实。
出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第八项、第九项,原文见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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