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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北京网络侵权律师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网页截图未含时间戳且账号主页与侵权内容分离,咨询前应固定什么?

在北京就网络侵权咨询律师前,建议围绕“权利主体—侵权内容—内容与账号的对应关系”三组材料先行固定,重点补足截图形成时间和账号主页与涉案内容之间的关联。

在北京就网络侵权咨询律师前,建议围绕“权利主体—侵权内容—内容与账号的对应关系”三组材料先行固定,重点补足截图形成时间和账号主页与涉案内容之间的关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对通知的要求是“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这为材料准备提供了具体落点:身份信息用于确定权利人,初步证据用于说明侵权内容及其归属;截图缺时间戳、主页与内容分离,恰好对应这两项内容。

一、截图未含时间戳:建议先补记形成与访问时间

截图没有时间戳,影响的是“该内容在何时存在、由谁发布”的说明力,而非截图本身能否使用。可以重新取证并在同一画面内保留页面显示的发布时间、账号名称、网址路径与设备系统时间;对同一页面在不同日期重复截图,形成前后对照,以说明内容持续状态。是否采用公证、可信时间戳等增强方式及相应成本,建议向律师说明现有截图情况后另行核对,不宜在咨询前自行假定某一种方式当然有效。

二、账号主页与侵权内容分离:建议固定对应关系

主页与内容分处不同页面时,建议通过录屏或连续截图展示从账号主页点击进入涉案内容的完整路径,保留账号昵称、账号标识、头像、认证信息、简介等身份标识,并与涉案内容中出现的署名、联系方式等相互对照。涉案内容如系转发、引用,可以一并保留转发链和原始出处。这样整理的作用,是帮助律师判断内容能否归属于特定账号主体,从而对应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中“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的要求;内容与主体的对应程度,需结合具体页面结构进一步核实。

三、咨询材料清单与费用边界

咨询前可以按以下分组整理:一是权利人身份材料,对应条文所称真实身份信息;二是侵权内容的原始载体、截图与录屏,含访问时间和路径;三是账号主体信息及主页与内容的关联材料;四是已向平台发出的通知及平台回复(如有);五是传播范围、影响后果方面的材料。上述为整理建议,不是法定提交顺序,也不构成委托前提。

费用方面,资料显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取证指导、平台投诉、诉讼代理是否分别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可以与律所协商确认,具体以委托约定为准。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既有业务资料中的侵权主题涉及网络及人格权益争议,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该所。案件匹配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专业方向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具体承办人员与服务范围以委托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原文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转载页面: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同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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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络侵权律师咨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