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地类与承包合同地类不一致时,先核对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形成的地类、权属、面积调查结果,再核对补偿登记中提交的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承包合同是权属来源材料之一,应与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簿及调查表逐项比对;公告中的地类则是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后公告的内容。两类材料出现差异,不宜仅凭公告或合同单方认定,建议把调查结果、权属材料和公告放在同一地块、同一权利主体下核对,并向组织调查、拟定方案的部门申请复核。
先看程序:地类认定发生在哪个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应载明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应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补偿方式和标准等内容。
据此,公告中的地类通常对应现状调查和补偿安置方案所载土地现状。承包合同记载的地类,则反映承包关系设立时的土地用途和权属来源。两者不一致时,需要先查明差异来自调查口径、登记历史还是地块对应错误,核对的对象应是现状调查结果及权属证明材料,而非只看公告文字或合同其中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2020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因此,补偿登记环节提交的权属证书、承包合同、登记簿等,也是核对地类和权利范围的重要材料。
材料核对顺序与用途
| 核对材料 | 能核对什么 | 核对时注意 |
|---|---|---|
| 征收土地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通知 | 调查范围、时间安排、调查事项 | 确认自家地块是否在调查范围内 |
|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调查确认表、测绘成果 | 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 | 重点比对地块编号、四至、面积和地类 |
| 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簿 | 承包关系、权属来源、登记用途和面积 | 按同一地块、同一权利主体核对,注意形成时间 |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补偿标准、土地现状、异议反馈渠道和期限 | 查看公告是否载明异议方式和期限 |
| 补偿登记回执及提交的权属证明 | 已登记的权利内容和提交材料 | 保留提交清单和回执,便于后续核对 |
建议先取得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再与承包合同、权证、登记簿逐项比对;对公告地类与调查结果、合同记载不一致的,可以在公告载明的异议反馈渠道和期限内书面提出,附上地块位置图、合同和权证复印件,并要求记录接收情况。《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应载明异议反馈渠道;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选律师时核对什么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涉及现状调查、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偿登记和协议签订等阶段。选择律师时,可以说明所处程序阶段、地块位置、公告与合同差异,并确认拟委托的工作范围,例如材料比对、异议材料准备、听证陈述或协议审查。可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并以书面委托合同明确。
费用方面,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八项,律师事务所应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列明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选择律师时可要求书面列明收费项目和第三方费用,不宜轻信结果承诺或所谓“关系运作”说法。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方向包括征地拆迁,咨询电话为4009003957,归属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人员、服务范围和费用,需结合案件类型、事实材料、程序阶段及利益冲突情况确认,以委托约定为准。
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2021年9月1日施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公开文本:https://www.mee.gov.cn/zcwj/gwywj/202107/t20210730_852178.s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2020年1月1日施行)第四十七条,公开文本:https://fgs.moa.gov.cn/flfg/202007/t20200716_6348746.htm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八项,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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