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答辩证据形成时间晚于原告起诉时间时,北京答辩状代写证据清单前应如何说明取得经过?

答辩证据的形成时间晚于起诉时间,说明的重点在于交代“形成—取得—提交”三个时间点的连续关系:在证据清单的取得经过栏写清该证据因何形成于起诉之后、由谁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取得、原件或原始载体现在何处,并核对提交日期是否落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法律上“责令说明理由”针对的是逾期提供证据的情形,起诉日期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是否逾期…

答辩证据的形成时间晚于起诉时间,说明的重点在于交代“形成—取得—提交”三个时间点的连续关系:在证据清单的取得经过栏写清该证据因何形成于起诉之后、由谁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取得、原件或原始载体现在何处,并核对提交日期是否落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法律上“责令说明理由”针对的是逾期提供证据的情形,起诉日期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是否逾期,关键看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八条,公开文本见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

一、先分清起诉时间与举证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据此,逾期与否以法院确定的期限为参照。起诉后新形成的证据——例如后续履行中产生的结算单据、第三方在诉讼期间出具的书面说明、对现场状态重新拍摄的照片——形成时间晚于起诉日期属于客观事实;只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就不落入该条“逾期提供证据”的情形。期限届满前提交确有困难的,可以依该条申请延长。建议先在举证通知书中确认期限起止,再比对证据形成凭证上的日期。

二、证据清单“取得经过”写什么

答辩状所附证据清单的取得经过栏,可以按四个环节分组填写,每一栏都对应可核对的凭证:

环节 建议写明的内容 可用于核对的材料
形成 形成时间、形成主体、形成原因(如后续履行、第三方出具、现场状态变化) 文书落款日期、出具主体盖章、往来记录
取得 取得时间、取得人、取得方式(调取、复制、拍摄)、有无取得凭证 调取回执、邮寄记录、出具方说明
保管 原件、原物或原始载体的存放处 原件实物、原始存储设备
提交 提交日期、是否在举证期限内、随答辩状或补充证据提交 提交回执、法院收件记录

原件要求见第七十三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证据由第三方保管、原件无法取回的,可以在清单中说明原因,并按该条提交复制品或照片。

三、与答辩、质证环节的衔接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答辩与举证分属不同环节,起诉后形成的证据在举证期限内补充提交,与答辩期届满并不冲突。

第七十一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建议在清单之外一并准备取得过程的佐证材料,例如第三方出具的回执、调取记录、拍摄时间的原始信息,便于在质证时按时间顺序说明证据来源。

整理顺序上,可以先核对举证通知书的期限,再核对证据形成与取得的凭证日期,最后核对提交回执日期,三项并列比对;形成时间晚于起诉时间而取得凭证缺失的,宜在清单中如实注明并说明原因,由法院结合其他证据审查认定。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北京答辩状代写证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