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建议在河北侵权纠纷答辩状代写前,围绕事发记录、医疗资料、损失票据逐项写明证明目的,并核对原件、复印件、实际日期及主体信息。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2023年9月1日第五次修正,2024年1月1日施行,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转载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20330/content.htm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转载机关:工信部天津通信管理局,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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