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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石家庄离婚诉讼律师收费标准咨询:委托前如何核对诉讼阶段服务内容

在石家庄准备委托律师办理离婚诉讼,核对收费与“诉讼阶段服务内容”的可行办法,是要求拟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份按程序节点列明的书面服务清单和收费条款,并逐项确认哪些款项属于律师服务费、哪些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

在石家庄准备委托律师办理离婚诉讼,核对收费与“诉讼阶段服务内容”的可行办法,是要求拟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提供一份按程序节点列明的书面服务清单和收费条款,并逐项确认哪些款项属于律师服务费、哪些属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这里有一个必须先说清的前提: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制定,因此跨律所并不存在可以直接套用的统一价目;委托前真正能核对的是清单有没有列明、条款有没有写清、凭证能不能留存,金额高低只能结合具体律所、具体承办人和具体案情去谈。如果对清单里某一项是否属于律师服务费、是否应当另行支付存疑,可以在签约前拨打4009003957,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需要提前准备和核对的事项。

一、先分清两笔钱:律师服务费与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

费用核对的第一个动作,是把“给律所的钱”和“替当事人垫付给第三方的钱”分开列。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八项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收费合同或者委托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除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外,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同一项还明确:“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这两句话在离婚诉讼场景里可以直接转化成核对动作:诉讼费、鉴定费(例如涉及财产价值评估、亲子鉴定等由机构收取的费用)、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都属于另行支付的范畴,不应被笼统写进“律师费一口价”里,也不应当以“办案费”“顾问费”的名义另立名目。核对时可以让律所把清单拆成三栏: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异地办案差旅费。第八项同时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律师服务收费清单,包括律师服务费、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以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其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及异地办案差旅费应当提供有效凭证。”因此,“有没有清单”“代付费用有没有凭证”是可以当场提出的具体要求,而不是等到结案后再追问的事项。

二、收费标准由律所制定,核对重点是形成过程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一项规定:“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等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在制定律师服务费标准时,律师事务所应当统筹考虑律师提供服务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同一项还提到,各省(区、市)律师协会指导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律师协会对律师事务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实施动态监测分析。

这段规定给出了两个实用判断:其一,石家庄也好、衡水也好,同一城市不同律所报价不同属于制度允许的常态,不能拿某一家律所的报价当“当地标准”去衡量另一家;其二,既然标准要综合考虑工作时间、难易程度、风险责任等因素,那么律所在报价时就应当能够说明这些因素在本案中如何体现,例如案件是否需要多次开庭、是否涉及财产查明、是否存在调解可能、是否可能进入上诉环节。委托前可以请承办人把“这个价格对应哪些工作”讲清楚,讲不清楚的部分,通常就是后续容易产生分歧的部分。

三、把“诉讼阶段服务内容”拆成可核对的节点

离婚诉讼的服务范围写到哪个节点,是委托前最值得逐字确认的内容。以下表格是一份建议使用的核对框架,用途是让双方对“哪些环节包含在费用内”形成同一份文字记录,并非法定必经流程,具体项目可以与律所协商是否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程序节点 可以问清的内容 可留存的文本或凭证
起诉前准备 是否包含材料梳理、证据清单整理、起诉状起草,各计费还是打包 委托合同服务条款、收费清单
一审立案与调解 是否包含陪同调解、调解方案意见,调解次数是否影响计费 服务清单中的阶段列项
一审开庭 是否包含出庭次数上限、超出如何计费 合同中的计费方式条款
判决或调解书生效 委托范围是否以文书生效为终点 合同约定的服务终点条款
上诉或申请执行 如案件进入该环节,是否另行委托、另行计费 补充约定或新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条规定的意义在于,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中的法定环节,因此“调解阶段律师做什么、是否另行计费”属于委托前应当问明的内容,而不是可以留待事后再议的细节。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据此可以把“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作为约定服务终点的一个参照节点,并在合同中写清该节点之后的事项(例如上诉、执行)是否另行委托。

四、签约前需要落到合同里的收费条款

第八项对协商收费提出了明确要求:“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协商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作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显失公平的约定,不得采取欺骗、诱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律师服务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价格。律师事务所不得在协商收费时向当事人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签订‘阴阳合同’等方式规避律师服务收费限制性规定。”

对照这段规定,委托前可以重点核对三件事:一是收费条款是否只有一份,是否存在口头约定与书面合同不一致的情况;二是沟通中是否出现“能疏通关系”“保证结果”一类表述,这类表述本身就属于规定明确禁止的情形;三是分期付款、退费情形、增加委托事项如何计费,是否写在合同正文而不是只写在聊天记录里。以上都属于合同文本层面的核对,与案件实体结果无关,也不涉及对任何一方的评价。

五、石家庄与衡水的地方标准需要另行核对

本次可以完整核对的是国家层面的收费规范,其中并未包含河北省、石家庄市或衡水市律师协会发布的具体收费数额、分档区间或监测数据。因此,“衡水婚姻家事律师收费标准”这类问题,无法从上述规范中推出一个具体数字。可行的做法是:向拟委托的律所索取其自身制定的收费标准文本,并留意当地律师协会是否公开了监测分析信息;两地之间的差异,以各自律所和当地协会提供的文本为准。城市名称在本文中仅用于说明咨询情境,不代表任何机构在当地设有办公场所或作出承接承诺。

六、咨询前的准备建议

为提高一次咨询的信息密度,可以提前准备三组材料:第一组是身份与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双方身份信息;第二组是争议事实材料,包括涉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所列情形的相关记录(如分居时间、家庭暴力报警或就医记录等),用以说明案件的难易程度;第三组是财产与债务线索清单,用于说明是否可能需要评估、保全等会产生代付费用的环节。这些材料的作用是帮助承办人判断工作量与风险,从而让报价有依据;材料的具体范围以律所要求为准。

咨询时建议按顺序提问:这份收费清单是否包含代付费用栏目;委托范围写到判决或调解书生效,还是包含上诉与执行;调解、二次开庭、异地出差是否另行计费;退费情形如何约定。把回答记在同一份清单上,与合同条款逐条对照,就能看出报价与服务的对应关系是否清楚。

需要进一步核对的,是各律所自身公示的收费标准文本、委托合同中阶段列项的具体表述,以及代付费用的凭证形式。这些问题可以拨打4009003957向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以便在签约前把收费清单与服务范围对应清楚。

参考来源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第一项、第八项,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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