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家庄做婚姻家事咨询时,要把抚养权、财产和继承三类问题说明清楚,可以按“身份关系—子女现状—财产来源与取得时间—继承线索”四条线先把事实分开,再逐条对应到具体法律条文,最后单独指出哪些条文之间存在连接、哪些并不在同一轨道上。抚养权与财产分割在离婚程序中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条文直接规范,可以按子女年龄、协议是否达成、财产取得时间和约定形式逐项说明;继承部分涉及继承编规则,本次资料未覆盖这部分内容,需要另行核对后再作判断。到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沟通前(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以先按这四条线各整理一页事实摘要,咨询时按同一顺序陈述,说明会更有条理。
一、先分清程序阶段,再谈条文适用
同一对夫妻的财产问题,在不同阶段适用的条文不同,说明时宜先标明阶段。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限定了两种情形:“(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这两项是并列的法定事由,说明时逐项对照事实,不能用其中一项去推另一项。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适用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条第二句还规定,“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财产约定则适用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说明时先问有没有书面约定、约定指向哪些财产,再谈法定财产制。
二、抚养权的说明顺序:三个年龄段加两项附随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先确定关系基础:“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随后按年龄分三档:“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这三档各有适用条件:不满两周岁适用“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先看协议能否达成,协议不成再由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则应当尊重子女真实意愿。说明时按子女实际年龄归入对应档位,不要把某一档的规则套到另一档。
抚养费适用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与财产分割是两项不同内容,分别说明,避免混在一张清单里。
三、财产的说明顺序:约定、婚内分割、离婚分割、家务补偿
财产部分的说明可以固定为四问:有没有书面约定;是否处于婚内请求分割的法定情形;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处理;一方是否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
前三问对应上文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四问对应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项请求的主体是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提出时间为离婚时,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
四、三个交叉点怎么讲
第一,抚养安排与财产分割的连接点在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这是一项判决原则,条文未规定具体比例,说明时讲清原则适用,不推算数额。
第二,家务劳动补偿与抚养权归属分别核对。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列举的“抚育子女”属于负担较多义务的情形之一,与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是两个问题,各自对应不同事实,分别陈述。
第三,抚养费与财产分割分属不同条文、不同给付内容。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处理的是子女抚养费,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处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两者不宜合并成一个“总账”。
继承部分:本次资料只覆盖婚姻家庭编的上述条文,未包含继承编规则。涉及被继承人、遗产范围、遗嘱与法定继承的内容,本文不给出结论;咨询说明时可以把继承线索单列为待核对事项,另行核对相应法律依据后再判断。
五、材料核对清单(建议做法)
| 核对线 | 可以准备的材料 | 这份材料能核对什么 |
|---|---|---|
| 身份与子女年龄 | 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 对应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三个年龄段,确定适用哪一档 |
| 子女现状 | 实际抚养与共同居住情况、就学记录、已满八周岁子女意愿的表达记录 | 对应“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与“尊重其真实意愿”的说明 |
| 财产取得时间与来源 | 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登记信息、银行流水 | 区分婚前婚后财产,对应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与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 财产约定 | 书面协议原件及签署时间 | 对应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及“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处理 |
| 婚内异常处置 | 转账记录、交易凭证 | 对应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项情形 |
| 家庭负担 | 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日常记录 | 对应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请求补偿的事实基础 |
| 继承线索 | 亲属关系材料、遗嘱、被继承人相关材料 | 本次资料未覆盖继承规则,仅列为待核对事项 |
整理的用途是让同一事项的主体、期间、原件来源和数额能够互相对应;哪一项暂缺,就在咨询时标为待补。
六、委托范围与费用边界
按律师服务收费意见第一项,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制定时会考虑工作时间、法律事务难易程度、委托人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因素。第八项要求协商收费遵循公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骗、诱导方式促使当事人接受价格,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特殊关系,不得以“办案费”“顾问费”等名义收取律师服务费之外的费用;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代付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并应提供收费清单和有效凭证。哪些工作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后写入书面约定。
本文尚需核对的是:继承部分的法律依据、子女年龄与抚养事实的对应关系、财产取得时间与书面约定的原件。带着这些材料与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沟通(4009003957),可以按同一顺序逐项核对后再确定处理方向。
依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原文: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律师服务收费意见第一项、第八项(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原文: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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