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保定工伤赔偿律师费用咨询:伤残材料核对与仲裁出庭是否分列,书面约定怎么问?

在保定咨询工伤赔偿律师费用时,“伤残材料核对”与“仲裁出庭”可以作为两项服务事项在委托合同中分列,是否分列、如何计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次资料未提供保定或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也未提供任何律所报价,因此无法给出具体金额,也无法判断分列后各项应收多少。可以做的,是把两项工作的工作内容、成果形式、计费方式和程…

在保定咨询工伤赔偿律师费用时,“伤残材料核对”与“仲裁出庭”可以作为两项服务事项在委托合同中分列,是否分列、如何计费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次资料未提供保定或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也未提供任何律所报价,因此无法给出具体金额,也无法判断分列后各项应收多少。可以做的,是把两项工作的工作内容、成果形式、计费方式和程序阶段写清楚,再逐项询问。

两项工作分列时,先分清各自核对什么

律师服务费属于委托合同约定事项。将伤残材料核对与仲裁出庭分列,作用在于让工作范围与计费方式一一对应,便于核对“材料核对是否已包含在出庭代理费内”这类问题。这一分列属于协商安排,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分列。

伤残材料核对的对象,可以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计算三个阶段梳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同条还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据此,材料核对可以围绕三项展开:工伤认定申请表记载的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与病历记载是否对应;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与工资发放、考勤记录是否指向同一用人单位和同一期间;医疗诊断证明与后续复查病历是否衔接。

伤残等级确定后,待遇计算涉及本人工资和伤残等级。核对时可以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发放凭证、停工留薪期记录放在一起比对。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次资料未包含河北省的具体标准,保定相应的金额需另行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按河北省现行规定核对。

书面约定可以逐项询问

下表列出两类事项在同一维度上的询问方式,便于把口头沟通落到书面:

询问维度 伤残材料核对 仲裁出庭
工作内容 是否包括材料清单梳理、缺项提示、病历与工资凭证比对、补正说明整理 是否包括案情梳理、证据编排、开庭陈述、答辩、质证、代理意见提交
成果形式 核对清单、缺项提示、材料目录 代理意见、庭审提纲、裁决后书面说明
计费方式 按项、按阶段还是计时;是否按材料份数或阶段分段 按仲裁阶段计费还是按出庭次数计费;是否含调解
阶段边界 覆盖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结算中的哪些环节 自仲裁立案至裁决,是否含后续一审
费用不含项 鉴定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第三方费用由谁承担 差旅费、文印费、鉴定评估费等是否另计
变更处理 新增材料或补充鉴定如何计费 增加请求、延期开庭、发回重审如何计费

上表所列是建议的协商与核对事项,并非法定必填条款。询问时可以让律所把每一项对应到具体工作和收费节点,写明服务范围之外另行协商的事项。付款节点、退费情形、承办人员安排,也一并写入书面约定,便于后续核对。

材料核对的意义,是把事故经过、劳动关系、医疗与工资事实固定到可以比对的文件上;书面约定的意义,是把这些工作与费用对应起来。具体收费与承接安排,向拟委托的律所核实;保定当地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向社保经办机构或按河北省现行规定核实。

主要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国务院令第586号,2010年12月20日修订,2011年1月1日施行修订文本)。公开文本见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转载:https://rst.ln.gov.cn/rst/zxzx/gsgg/DE4FF0D68DDC46CF8EF9240A67A75674/index.s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联系恒略,进一步沟通
保定工伤赔偿律师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