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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有限责任公司的认缴出资应在几年内缴足,有哪些法定例外?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议核对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日期、公司成立日期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议核对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日期、公司成立日期以及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情形。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2023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订,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官方转载: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来源: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qtwj/202306/t20230625_31449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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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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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