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主张家务劳动补偿,应当围绕“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这一法定条件,准备能够说明贡献事项、持续期间和投入程度的材料,并在协议协商或离婚诉讼中随离婚请求一并提出。材料整理可以先按贡献类型分组,再按时间线核对,最后把家务劳动补偿与财产分割、生活困难帮助、过错损害赔偿等不同请求分开归类。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结合手头材料做初步梳理。
一、先落到法条:家务劳动补偿的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该条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
条文列明的典型情形包括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字表明还包括其他家庭劳动投入。主张补偿的一方需要说明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负担了较多义务,并且该请求在离婚时提出。法律把补偿办法首先交给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准备材料时,既要服务于协商,也要考虑协商不成进入诉讼后的核对需要。
二、按贡献类型准备材料
家务劳动补偿的事实基础是“负担较多义务”,材料应当围绕具体做了什么、做了多久、与另一方相比投入如何展开。可以按下列类型分组整理:
| 贡献类型 | 可以核对的事实 | 建议准备的材料 |
|---|---|---|
| 抚育子女 | 日常接送、就医、辅导作业、家长会、生活照料 |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疫苗接种记录、学校或幼儿园接送记录、家长会通知与签到、就医挂号与缴费记录、课外班合同与缴费凭证、与对方沟通照护安排的聊天记录 |
| 照料老年人 | 陪护、就医、日常起居、护理支出 | 老人病历、住院陪护记录、护理费票据、居住证明、社区或村委会了解情况的证明(建议先核实能否出具)、日常采购与照料照片 |
| 协助另一方工作 | 承担家庭事务使对方能够工作、参与家庭经营、因家庭安排调整自身工作 | 对方劳动合同、排班表、出差记录、经营合同与账目、客户沟通记录、自身离职证明或调岗记录、收入变化流水 |
| 其他家庭劳动 | 日常家务、房屋维护、家庭事务管理 | 家庭开支记录、采购记录、维修合同与付款凭证、家庭分工的聊天记录 |
上述材料是整理建议,不是法定必须提交的清单。每份材料建议标注它要说明的具体事实,例如“就医缴费记录”对应某段时间由谁陪同就医,“接送记录”对应日常照护的持续性。材料与待证事实对应得越具体,协商和诉讼中越便于核对。
三、证明“负担较多”需要期间和对比
“负担较多”是相对概念,需要说明与另一方相比,自己在哪些期间、哪些事项上投入更多。可以准备三组内容:
第一,时间线。把结婚时间、子女出生时间、老人需要照料的起止时间、分居时间、离婚协商或诉讼时间列在同一时间轴上,再把每项贡献放进对应期间。这样便于核对同一时期内自己与对方分别承担了什么。
第二,对比材料。双方作息、出差、加班、收入变化;同一家庭事务由谁处理的沟通记录;亲属、邻居、共同朋友等了解情况的人的证言线索。证人证言建议写明具体时间、地点、事项,避免只写“一直由我照顾”的概括评价。
第三,持续性与强度。日常照护的频率、是否需要夜间照料、是否因此减少工作或放弃晋升。可以用请假记录、考勤、收入下降流水、职业培训中断记录等材料辅助说明。能相互印证的材料更便于核对;同一事项出现不同日期或不同主体时,建议先核对原件和形成时间,再决定如何提交。
四、与补偿数额相关的财产和收入材料
法律条文没有规定固定的补偿比例或计算公式,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准备材料时,可以整理双方收入、财产和家庭负担情况,供协商和诉讼中参考:工资流水、个税记录、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记录;房产、存款、理财、股权等财产线索;子女抚养、老人赡养、房贷等家庭支出;一方因承担家务而减少工作收入或中断职业发展的材料。
这些材料用于说明家庭分工和双方经济状况,不等同于财产分割清单。建议把“贡献事实材料”和“收入财产材料”分开归类,避免在同一组材料中混放不同请求的依据。
五、区分不同请求,材料不要混放
离婚案件中可能同时出现家务劳动补偿、财产分割、生活困难帮助、过错损害赔偿等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对应家务劳动补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四类请求的条件和证明对象不同,材料建议分文件夹或分清单整理,分别写明待证事实。这样既便于自己核对,也便于律师判断哪些材料与哪项请求对应。
六、核验顺序与咨询前的整理
可以按以下顺序整理:
- 先确定主张期间和贡献类型,列一张简表,写明“什么期间、做了什么、与谁相比”。
- 按类型找材料,每份材料标注“证明什么”,没有对应事实的材料先不放入正式清单。
- 核对同一事项的主体、时间、金额。例如就医记录与请假记录、缴费记录与合同、聊天记录与转账记录能否对应。
- 区分原件、复印件和电子数据原始载体。电子数据建议保留原始手机或电脑中的记录,截图和导出件作为辅助。
- 对不确定能否取得的材料,先记录线索,向律所咨询是否需要进一步调取。
- 涉及证人证言的,建议先梳理证人能说明的具体事实,再决定是否在程序中提出。
咨询时可以把材料按“身份与婚姻关系—贡献事实—期间与对比—收入财产—沟通协议”分组,附一页材料清单,写明每组待证事实。这样便于律师快速判断争议点,也便于核对哪些材料需要补充。张家口下花园区离婚协商或诉讼中,管辖法院、材料提交方式和是否需要补充调查,建议结合个案向律所核对。
七、费用边界与委托范围
如果就材料梳理和诉讼准备咨询律师,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等代委托人支付的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咨询时可以要求律所提供收费清单,明确服务项目、计费方式和代付费用范围。是否将材料整理、协议起草、诉讼代理等纳入委托,可与律所协商服务范围和计费方式。
家务劳动补偿的材料准备,核心是让“负担较多义务”变得可核对:先定期间和贡献类型,再找对应材料,最后按请求类别分开整理。具体到个案的材料取舍和程序安排,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向律所核对。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咨询电话4009003957,可在咨询前按上述清单先做初步整理。
本文依据的规范文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官方文本: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版本同上。
- 律师服务收费意见(司发通〔2021〕87号,2021年12月28日成文)关于协商收费和费用边界的规定,官方文本: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3/25/content_5681313.htm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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