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准备离婚协议代写咨询时,如果协议草稿里写了“双方无共同债务”,咨询前建议把这几类债务线索一并整理出来:谁签的字、借款发生在什么时间、钱用在了哪里、金额多大、债权人是谁、有没有还款和催收记录、是否存在担保或经营性负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执行程序。这样做的原因很直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协议里的“无共同债务”表述约束的是夫妻双方内部关系,债权人仍可能依据该条主张权利。因此代写前的披露,是让协议条款与实际负债状况对得上,并为内部追偿、陈述保证条款留出空间。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电话是4009003957,可先就材料准备与委托范围进行沟通。
一、“无共同债务”这句话能管到哪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条针对的是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清偿安排,协议约定属于双方之间的清偿方案。
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还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这一款的适用有两个前提:一是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二是相对人知道该约定。它针对的是分别财产制下对外债务的清偿财产范围,不能直接套用到其他财产约定情形。
由此,协议中“无共同债务”的写法,在双方之间可以作为事实陈述和追偿依据;对债权人而言,一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仍要回到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三类情形去判断。代写时把已知债务写清楚,比只写一句“无共同债务”更有利于后续处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天津市通信管理局网站转载)
二、建议披露的债务线索清单
以下分组按“能证明什么”排列,属于咨询前的整理建议,不是法定提交顺序。整理时建议对同一笔债务固定同一主体、同一期间、同一金额,避免不同材料之间对不上。
| 线索分组 | 具体内容 | 能核对什么 |
|---|---|---|
| 举债主体与意思表示 | 借款合同、借条上的签名人;微信、短信、邮件中确认借款或承诺还款的内容;事后追认的记录 | 是否属于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
| 时间线索 | 借款发生日、到期日;婚前还是婚内;双方分居的起算时间 | 债务是否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 用途与金额 | 借款用途说明、资金流向、收款账户;医疗、子女教育、房租、日常消费等支出凭证 | 是否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大额借款的实际去向 |
| 债权人信息 | 银行、消费金融或网络借贷平台、亲友、单位;合同编号、借条原件、联系方式 | 债权主体是否明确、主张是否可能发生 |
| 还款与催收 | 还款账户、还款记录、逾期情况、催收函、律师函 | 债务是否真实存续、余额多少 |
| 担保与经营性负债 | 对外保证、抵押、质押;个体工商户、公司经营借款、股东借款 | 是否涉及共同生产经营 |
| 程序状态 | 是否已起诉、是否已有判决或调解书、是否在执行 | 是否存在已经开始的债权主张 |
清单之外,房产按揭、车贷、信用卡分期、为他人提供的担保,通常也属于需要单独列明的事项;是否构成共同债务,仍按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判断,不宜在协议中一概写成“无”。
三、三类情形对应不同的核对重点
第一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核对重点是签名原件与追认记录的真实性、形成时间,以及追认内容是否明确指向该笔债务。
第二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核对重点是金额与家庭日常消费水平、支出时间段是否对应,凭证能否说明款项用于家庭生活。
第三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按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这类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核对重点是资金是否流入共同经营的主体、双方是否共同参与经营、有无共同决策记录。这类情形下,债权人需要完成相应的证明;披露时把经营主体登记、资金流水、共同经营的沟通记录整理出来,有助于判断风险落在哪一方。
四、代写协议时可以把线索落到条款里
建议在协议中分别处理:一是列明已知债务,包括债权人、金额、用途、还款安排和承担方;二是写明双方对债务披露情况的确认,以及一方因未披露债务对外承担清偿后向另一方追偿的安排;三是保留“如出现本协议未列明的债务,按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另行处理”的表述,避免把未知事项写成确定结论。
需要提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债务线索应当如实整理,不宜为争取财产利益而虚构债务。
五、咨询准备与费用边界
咨询前可以准备:离婚协议草稿、借条或借款合同、转账与还款记录、催收函件、已生效的判决或调解书、执行文书、房车等财产登记信息、经营主体登记信息。材料按“一笔债务一组”的方式归集,便于与协议条款逐条对应。
费用方面,律师服务费属于委托事项的对价,建议与律所就代写范围、修改次数、是否包含债务线索梳理以书面方式约定;诉讼费、鉴定评估费等属于另行发生的费用,是否产生取决于是否进入诉讼程序或是否需要评估,不宜在咨询阶段按固定数额预估。具体哪些工作纳入服务范围、如何计费,可与律所协商确认。
天津地区的读者在准备离婚协议代写时,可以先按上述清单把债务线索理清,再进入条款起草。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的联系电话为4009003957,可就尚未核对的债务材料、协议条款表述及委托范围进一步沟通;如遇人身安全等紧急情况,请优先联系公安机关或当地公共法律服务机构。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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