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建议在提起前先核对所涉刑事案件当前所处的诉讼阶段,并确认提起主体是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本人,还是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涉及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损失时,可以核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时间节点,并留存相应书面记录。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2018年10月26日第三次修正。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转载: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官方全文: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2254/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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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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