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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HENGLÜE LAW FIRM

廊坊离婚律师咨询:共同财产清单缺少还贷流水,咨询时应问清哪些材料?

在廊坊进行离婚律师咨询时,如果共同财产清单已经列了房产,却没有附还贷流水,咨询中应先问清四类材料:贷款合同及抵押信息、还款账户与完整流水期间、首付和还贷资金来源凭证、产权登记及书面财产约定。还贷流水主要用来核对还贷事实、还款金额,以及还款资金是否来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它本身不直接决定房产归属或补偿数额。

在廊坊进行离婚律师咨询时,如果共同财产清单已经列了房产,却没有附还贷流水,咨询中应先问清四类材料:贷款合同及抵押信息、还款账户与完整流水期间、首付和还贷资金来源凭证、产权登记及书面财产约定。还贷流水主要用来核对还贷事实、还款金额,以及还款资金是否来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收入;它本身不直接决定房产归属或补偿数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该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因此,清单缺少还贷流水时,咨询应围绕“还贷资金是什么、从哪里来、对应哪套房产、双方有无书面约定”准备核对材料。

先问清缺少的是哪一段流水

建议先确认:缺少的是主贷人账户流水、共同还款账户流水,还是某个时间段(如贷款发放至提前还款日)的流水;还款账户登记在谁名下;能否从银行补打或导出。可以把贷款合同载明的还款账户作为主线,按同一账户、同一期间比对扣款记录与工资等入账记录。流水暂时缺失时,还款明细、手机银行导出记录、提前还款回单、结清证明等可以辅助核对还款时间和金额,但这些材料能核对的范围有限,是否足以说明资金来源,仍需结合其他材料判断。

四组材料及各自用途

材料组 咨询时问清 能核对什么
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借款借据 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账户 还贷义务主体和还款路径
还贷流水、还款明细、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 流水覆盖期间、账户名、扣款日、每期金额、资金来源 还贷是否连续、各期还贷数额、有无大额提前还款
首付及出资凭证:转账记录、父母出资说明、赠与或借款意思表示 付款时间、付款人与收款人、款项与购房合同的对应关系 首付来源;父母出资属于赠与还是借款,需进一步核实
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书面财产约定 登记权利人、购买时间、是否存在书面约定及约定内容 产权登记状态和双方约定情况

上表中,还贷流水与工资流水对照,可以帮助核对还贷资金是否来源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所列的共同财产收入;但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还要结合购房时间、产权登记、贷款合同和双方约定判断。若双方签有书面财产约定,建议一并带到咨询中,由律师核对约定内容和形成时间。

咨询时把问题和委托边界写清

建议在咨询前列一张“现有—缺失—可补”清单,按上述四组材料标注原件或复印件、取得渠道和时间段。向律师重点问:现有材料能核对哪些事实;缺少的流水会影响对还贷资金来源的哪一部分判断;补取流水有哪些可行方式;后续程序中这些材料准备的重点是什么。

如涉及委托,可与律所书面确认服务范围、计费方式及费用项目,把材料梳理是否包含在服务范围内问清楚,避免将不同性质的费用混在一起。具体服务安排和费用应以双方约定为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2020年5月28日通过,2021年1月1日施行;公开文本:https://tjca.miit.gov.cn/zwgk/zcwj/flfg/art/2020/art_20cf1a2e1b854924b5caa744c8045d1f.html

阅读提示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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