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核对两份材料是否对应同一份定稿、同一套材料目录,而不是先改页码。具体做法是:先比对文件名称、材料条目及排列顺序、每份材料的页数和总页数,确认线上上传件与纸质稿是同一版本、同一套材料;对应关系确认后,再核对页码的起算位置和连续性。两份材料版本不同却直接改页码,差异只会被掩盖。
一、第一步核对版本与目录
页码不一致,常见原因是两份材料参照的版本或编排不同,而非单纯写错数字。建议先逐项比对:
- 文件名称与份数:起诉状、证据目录、证据材料、身份材料等各几份,线上是否被拆分成多个文件上传;
- 材料条目与排列顺序:线上上传顺序与纸质稿装订顺序是否一致,有无条目增减;
- 每份材料的页数与合计页数:先看单份材料页数是否相同,再看总页数差多少;
- 签署页、日期页、附件页:落款日期、签名盖章页、附件所在位置是否一致。
比对后确定一个基准版本,明确以哪一份为准,并把差异逐条记下。若差异来自纸质稿为修改前版本,或线上上传时漏传、重传某一页,应先统一版本,再处理页码问题,不必直接在两份材料上分别改号。
二、第二步核对页码编排本身
版本一致后,再核对页码如何编:
| 核对项 | 比对内容 | 建议处理 |
|---|---|---|
| 起算页 | 页码从正文首页还是目录页起算,两份是否同一规则 | 统一为同一规则后重编 |
| 连续性 | 有无跳页、重页、手写补页 | 查明缺页或多页的来源 |
| 扫描拼接 | 线上件是否因分次扫描出现重复页 | 按纸质定稿重新排序 |
| 附件与证据 | 证据编号与页码是否对应 | 以目录为准逐条核对 |
页码编排属于材料整理事项;本次资料未提供统一的强制编排规则,具体格式以受理法院的立案指引和线上立案系统提示为准。北京延庆区各法院对线上提交格式、扫描件清晰度和目录写法的具体要求,需向受理法院或立案窗口另行核实,不宜按其他地区做法直接套用。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并行提交时,保持内容一致是便于核对的工作建议,并非本次资料所载的法定程序。
三、咨询代写服务时的准备
向文书代写服务方咨询时,可以先说明三点:两份材料的版本关系、以哪一份为基准、需要统一的是目录顺序还是页码编排。这有助于对方判断工作量并给出材料清单,避免只就“页码不一致”反复沟通。
委托范围与费用建议书面确认。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第九项(司发通〔2021〕87号),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做到案件编号与收费合同、收费票据一一对应;律师服务收费由财务人员统一收取、统一入账、统一结算,并出具合法票据,不得由律师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咨询时,可以核对收费合同与票据是否一致,并确认材料整理、版本比对是否属于约定服务范围、如何计费。
综上,先确认“同一版本、同一套目录”,再核对页码起算与连续性,最后按受理法院的立案指引调整格式;涉及当地具体要求的部分,以受理法院答复为准。
本文供一般法律知识学习。具体事项的判断需结合案件事实、证据与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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